■ 九 哥
(上接第703期)如果大家听了我的劝告,都不“惊慌”的话,也许,大冒哥还残有一条命。问题是,没过多久,地区知青办就“惊慌”起来,三番五次做家访,十分耐心地说服教育臧阿姨:“不是我们不相信你儿子有病,只是上头有政策,没有证明就是非法留城。你一个人可以非法留城,那别的知青也可以非法留城。这样一来,走出门,不就满街都是非法留城的知青!一查起来,谁带的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可是毛主席的指示。违背毛主席的指示,那就是反革命呀!一家出个反革命,全家都要受牵连啊。我们邻里邻居十几年,总不能看著你老臧走到那一步。”
对于臧阿姨,这确实是一道难题:再把儿子送下乡,就可能是把儿子送上天;而想把儿子留在身边多活几天,那就是反革命,也是死路一条。
这时大冒哥有个朋友也在,他很天才地说:“不就是张病退证明吗?”
“不就是张病退证明吗?”说得那么轻巧。如果是改革开放后的现在,只要肯出钱,办法总还是有的。可那是什么年代,人人都讲觉悟啊!“病退证明”,谈何容易。
大冒哥的朋友又解释说:“大冒又不是装病,他确实有病。这个医院医生查不出,可以换一个医院,找一个能看得出病的医生看。”当然,这么英明的主意,在当时也只是愚蠢。那是什么年头,能看得出病的医生都在改造思想,要喂猪种菜养活一帮看不出病的医生。
那天,我又像往常一样,一下班就去了小瑛家。才进大院,就撞到小瑛家的邻居李爹爹:“大冒崽发病了,小瑛一家人都去红旗医院了。”
我赶紧跑到红旗医院。
急诊室挤满了小瑛家的朋友、邻居。在门口,大冒哥的那个天才朋友把我叫住。他告诉我大冒哥怕不行了,让我暂时不要进去。我只好透过玻璃窗,看到了臧阿姨的脸,一张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脸……在一个角落,我找到了小瑛的背,颤抖著,一定是在哭。我觉得她此时一定很需要我的肩膀,于是没顾劝告,挤了进去。不知为什么,小瑛没用我的肩膀,只向我借了条满是汗臭鼻涕的脏手巾。
这时,一位很帅的年轻医生从手术室走了出来(听小瑛介绍,他就是左医生)。大家一涌而上:“怎么样?怎么样??还有没有希望???”他很镇静,很有风度地问:“有直系家属在吗?”(回忆起来,他好像是在拍电视剧)大家把目光转向臧阿姨,臧阿姨示意小瑛,小瑛看了看我。于是我牵著小瑛向前走了几步,脑子里浮现出什么作文中的句子,“我们拖著沉重的步子……”
左医生看著我们:“你们是死者……”他猛咳嗽了一下,“病人的什么人?”
我抢著回答:“这是他妹妹。”
“那你呢?”左医生看了我一眼,又很后悔地把眼光转向了小瑛。“我……我是……”
这时臧阿姨不耐烦地向左医生挥了下手,那意思可以是:“他也是我家的。”也可以是:“问那么多有什么用?”究竟是什么,我也没搞清,但好像左医生清楚了,他把我们带进另一间房间。
左医生先卖了一通关子,讲了一大通我们听不懂的术语,眼睛却一直研究著小瑛高高顶著衬衣的胸。终于,他讲到大冒哥心脏好像是有什么先天异常。
“可以开病退证明吗?”我很急切地问。
“当然可以,如果抢救得过来的话。”左医生说著,突然,抓住小瑛的胳膊,建议给她听听心脏,说怕万一她也有什么先天异常,并提出为了保险,立即给她开有病证明(小瑛正好中学毕业,也面临著下乡的光荣)。
之后,左医生像熟背的书一样:“我们会尽一切力量救病治人,但科学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请家属要作好两手准备。”
我正要问“两手要作什么准备?”被小瑛推出左医生的门。
出门口,正巧小瑛的姐夫赶到。不等我去跟臧阿姨汇报,他把我拉到一边:“医生说了什么,你告诉我就行了,不必再惊动岳母。”(我很喜欢他用了“岳母”这个称谓,这让我觉得我们很有点连襟的意思)
然后,就只见小瑛姐夫里里外外地奔,找这个说几句,找那个交代点什么。终于,再找到我时,才问:“你除了西乐小提琴,还会不会别的什么中乐,比如锣鼓唢呐什么的。”
大冒哥的尸体就放在小瑛家后面的小坪里。头一天,放鞭炮,请吃饭,送小礼,到了晚上再点些蜡烛,很有那么点意思。第二天,开始清闲起来,我便和小瑛,还有一帮小朋友守在旁边。最后那天,风吹灭了蜡烛,天再下点小雨,显得更是冷清。
我一直自愧自己不会中乐的唢呐锣鼓,藉此机会,用小提琴吟了一首如哭似泣的《叙事曲》,算是为大冒哥送了终。
毕业后,小瑛虽没病,却拿著左医生的证明,免了下农村。
后来了解到,其实大冒哥还没到医院就断气了。什么解剖、抢救,还有左医生的查看小瑛的胸、“治病救人”云云,纯属狗屁做秀。
而发病的原因,谣传是大冒哥叫了一个哥们,好像还是个什么光脚医生,要他朝自己的静脉里注射一种什么药,据说这样可以使病状更明显,就如意算盘地可以开到病退证明。还听说这种方法既成功率高又保险。只可惜大冒哥不走运,在注射的同时心脏发病,才冤送了一条命。“一针下去,几秒钟,你大冒哥就像根电杆一样倒了下来,连吭都没来得及吭一声。”
当时,我很仇恨那个把针头插进大冒哥血管里的家伙,“是他杀死了大冒哥。”甚至要去和他拼命。但有人劝住我:“你不要帮倒忙好不好。大冒是为了非法留城,才遭此不幸。不追究家里人的责任,还弄了个‘自然死亡’,已经很便宜了……”
“留城”当然是“非法”,因为是在中国!
也不对,根据我母亲的自传,30年代,由于种种原因,她曾跟著外公,反覆多次自由地从湖南逃到湖北,又从湖北逃到湖南。
那就只怪大冒哥生不逢时,生活在“留城”就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代。这么一来,那个外国反动文人的名说:“在新中国的笼子里,人们可以自由地飞翔”也被证明是一派胡言。
如果说,一个人的一生,都免不了会做一些错事,那大冒哥做得最错的事,错得该死的事,就是妄想和自己的母亲、以及家人一起,生活在自己那个土生土长的土城里。
不是说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是消灭阶级,消灭城乡差别,消灭国家吗?如果真的没有了阶级,没有了城乡差别,没有了国家,人不就可以像动物,或远古的猿猴一样,自由自在地到任何自己喜欢的地方去生活了吗!
其实不要到共产主义,中国种的九哥,就因为换了张带蓝十字架的红户口,也可以自由地到挪威的任何一个地方去生活。欧洲联盟以后的现在,我还可以自由地到欧洲任何一个国家去生活。将来,国际联盟了,我应该还可以自由地到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去生活。而最近这一阵子,我选择了在日本生活。
本来,选择在什么地方生活,和什么人一起生活,应该是做人最最可怜的权利。
好在中国现在的领导人,改革开放,加速大步地搞现代化。这样,我们炎黄的子孙们,总有一天,也会有希望活得有尊严和自由。等实现了共产主义,或回到猴子的远古,“非法留城”也该“自然死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