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民主自由,就应当学习民主自由
——考量中日关系中的一条重要思路
■ 宇俊之
对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右翼教科书的批判,对战前劳工奴役进行的索赔诉讼等,可以说是日本侵略中国战争的历史后遗症。身受其害的中国人(还有韩国人)每每被勾起沉痛的往事,扬起积淤于心的愤懑当属人之常情。
但我们在争论这些问题的同时,不可不考量我们身处的时间环境,以及这个时空环境的差别对我们思路的影响。无视或忽略时空环境之不同,就很难得到比较全面的考量思路。
1、日本过去是军国主义,
现在是民主主义
因为批判日本某些人的右倾情结言行,就否认日本战后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奉行民主自由,实行“三权分立”的先进国家的巨大现实,这不仅仅是历史错位的失真判断,而且还说明了我们自身存在的弱点和毛病。就像文化大革命时揪住对方“出身不好”就可以随意扣帽子、打棍子一样,比起“出身不好”那方的历史问题,这方“乱打棍子”者的现实问题更是问题。
日本确有右翼势力和倾向的存在,更有民主主义环境下其他和平势力的更为大量的存在。许多日本人同样反对参拜靖国神社,有的还把小泉首相告上法庭。还有许多日本律师为中国劳工打官司,无名无利。笔者就认识一对叫涩谷的夫妇多年来支持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索赔,大量地花钱花时间为此辛劳奔波,非常感人。小泉首相本人在参拜的同时也再三表示忏悔战争和祈祷和平(中国人所说的一分为二?)。此外更有一贯反对参拜靖国神社的日本首相如村山富市。这次中国美术作品来日本展出因数目所限、日方主办者也参与筛选,偏偏保留了一幅表现日军侵华暴行的尸积如山的《潘家峪》,可见日本人没有回避历史责任的态度。有时间者不妨去日中友好会馆美术馆去看看。几年前福冈一家日本人被中国留学生所杀,影响到日本民众对中国人的好感,但是公然以此掀起反华运动的现象可以说没有。NHK电视解说员甚至站在中国人立场发表评说,指那几个留学生给在日华人带来了“迷惑”,而要日本人清楚绝大多数中国人是好的与优秀的。此种态度诚如一位成熟的有高度涵养的正人君子。
而民族主义过于昂奋的人,往往把日本人一锅煮,用“攻其一点不及其馀”、“无限上纲”的直线思维来硬套丰富无比的现实,可以说是一种“文革思维方式后遗症”。
我们的民族主义战士不要忘记,在日本的土地上可以如此自由痛快地批判日本,有的华文报纸整篇地发表批判日本军国主义的文字,这种高度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不是得享于日本的民主主义制度吗?没有人来审查你的文字言论,也不用担心因为发表批判日本的文字而在日本被迫害,你完完全全可以轻松扮演“民族英雄”的角色。你嘴上不说不打紧,但心里要明白,你是充分享受了民主主义制度的高度自由,你是日本民主主义制度的受惠者。
日中友好不是互相寒暄打哈哈,要互相学习对方的长处。那么多中国人选择来日本留学与生活(而没有选择去北朝鲜那样的封闭国家),不就是向往富裕与自由吗?明治维新国家近代化日本走在中国前面了,现代民主主义化又走在中国的前面了(当然有被动的因素)。日本战后除了司法审判处死了几百个死刑犯,警察只在混乱中打死过一个学生;相比中国这半个世纪腥风血雨不断,多少无辜死于非命?至今我们为文说话还得揣摩长官意志,小心如履薄冰……我们不应该好好向日本的民主制度学习和反思自己吗?
2、民族正义必须上
升为人类正义
民族正义只有和人类正义紧紧相联,才不会走火入魔,变成义和团或者法西斯。
民族正义以一定事实为依据,可以代表人类正义。60多年前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的战争犯罪,同时也是对人类的犯罪。只有上升到了“抽象的正义”才能涵盖更多更广泛更公认的正义。“南京大屠杀”为什么是罪恶?因为它不但以武力侵占他国,还对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进行大规模的公然屠杀;“731”细菌部队为什么是罪恶?同样因为它以武力侵占他国的同时,把和平的无辜的人拿来做伤天害理的各种试验与虐杀。
如果我们把民族正义上升为人类正义,我们就等于有了一把高悬于宇空之上的正义之剑,不管是什么民族和什么个人,有了上述行为就是对人类的犯罪,必须加以批判与谴责。而狭隘的民族主义只锁定固定的对象,并以此来掩盖其他的同等罪恶的行为,这样不偏离人类正义才怪呢。
如果一个无辜的和平的人(甚至是弱者的老人孩子妇女),被无端逮捕,遭受非人折磨,最后被残暴处死,试问,无论施暴者是谁(日本人,美国人,还是中国人),他(或她)所受的痛苦是不是一样的?是不是应该令人所同情、所袒护的?难道我们可以说“这要先问问这是谁”再来考虑自己同情与否的吗?文化大革命及其他类似运动给我们的教训之一就是,只要对方被加上了“敌人”或其他罪名,无论如何和平、无辜也必须跟著对其施暴(包括语言暴力)才行。
3、多元争论可以防
止偏执离谱
日本在长期侵略中有没有留下正面的遗产?日本对中国的现代化进步有没有正面的影响?日本同中国如发生领土与利益之争应该如何判断?日本会不会重新走上军国主义老路?等等问题,有各种不同意见这不奇怪。本文也不打算展开这些复杂的问题,但是多元的讨论应该是可以的。多元争论至少在实际上“拽住了对方”,使之不至于离谱太远,以至成为祸水。前提当然是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
言论自由的前提是允许说错话,而谁对谁错恐怕也不是简单的急于划线做结论的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各自存在原本是正常的多元并存,所以没有一种言论可以绝对正确地包打天下,也必须允许批评讨论。幸运于在日本生活,可以自由地办报办杂志,自由地发表言论包括对日本的批评。别人怎么“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不知道,我从心里喜欢和感谢这样的民主自由制度,并希望我们中国人也能享受这种人类的高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