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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调查
有关新冠疫苗接种意愿问卷调查 Q1:您的年龄
18-30岁
31-40岁
41-50岁
51-60岁
60岁及以上
Q2:您知道日本通过《修正预防接种法》吗?(可多选)
接种疫苗是日本国民有义务
接种工作由日本各市町村实施
接种疫苗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若接种疫苗出现不良后果,损害赔偿由政府承担
不知道
Q3:针对新冠疫苗,您愿意接种哪里的(可多选)
欧美疫苗
日本疫苗
中国疫苗
其他
Q4:明年春季开始,您愿意在日接种疫苗吗?
愿意
不愿意
观望
不知道
Q5:如果您愿意接种新冠疫苗,原因有哪些?(多选)
1、我觉得公开上市的新冠疫苗基本是安全的
2、我觉得接种疫苗对预防新冠肺炎是有效的
3、我觉得接种疫苗可以保护自己免受感染
4、我觉得接种疫苗可以保护周围的人(家人、朋友、同事)不受感染
5、其他
Q6:如果您暂不愿意接种疫苗,原因有哪些?(多选)
1、生活预防就好,不需要接种疫苗
2、我怀疑新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我担心接种后会引发不可知的副作用
4、接种疫苗的过程可能不安全或太麻烦
5、其他
法务 : 被解雇前为何要用完休假?
2009/03/16 16:22 (1623 次阅读)



  问:我是一名零件工厂的派遣社员,公司昨天早上念了解雇人员的名单,上面有我的名字。公司说让我们工作到今年3月26日。因为每年,派遣社员都有10天的有薪假期,我一天都没用过,本来打算黄金周的时候用的,但会社一定要我们在26日前用完。公司这样做是否不合理?难道不应该把休假换成工资给我们吗?



  答:公司在解雇你们之前,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你们,这是符合有关规定的。既然会社让你们派遣社员干到今年3月26日,即意味著所有和会社有关的事在此前就要办完,包括你的带薪假期。在你们被解雇之后,你和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有薪假期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会社在解雇之前,让你们把有薪假期用完,也没有不合理之处。我也听说过有的公司是把休假折算成工资给员工,但这不是法律规定,只是公司自己的规定,你们公司没有这项规定,那就是说休假就是休假,要用完它,不用就等于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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