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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盒炸弹”法院爆炸 / 法官身亡
日期: 05年03月2期

  2月25日,湖南永兴县法院院内发生了一宗爆炸案,造成一死两伤。死者是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33岁的曹华,伤者为法院院长李开清和院办公室主任曹兴虎。
  据知情者介绍:2月25日下午4时多,永兴县法院内5号家属楼二楼,曹华的妻子发现一礼盒放在楼梯间,拿回家后发现该礼品并非送给曹华的,随后便把礼品袋又放到5号楼下的花池。
  随后,法院干警打电话给曹兴虎,告知礼品盒一事。曹兴虎随后又通知院长李开清、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曹华一同察看礼品袋。礼品袋中的盒装脑白金用电线模样的线捆着,当时有人怀疑是炸药并提出报警。当时院领导认为刚过春节,应该不是炸药,就算是炸药也应该是硝之类的土炸药,随后曹华便打来水往礼品盒上浇去,不料这一浇便引爆了炸药。曹华当场被炸死,院长李开清双眼被炸伤,办公室主任曹兴虎脚被炸伤。
  在爆炸现场附近的5号楼和旁边家属楼被震碎的玻璃碎片已被人扫成一小堆一小堆了。
  在永兴县法院周围可以看到,除法院正门可以进入永兴县法院外,法院左边的菜地、法院后面的山坡和法院左后侧的红旗小学有多条黄泥小路均可自由进出法院,根本没有围墙。即使数次通过大门和黄泥小路进入法院也未有任何保安或者法院干警问询。
  在正对爆炸现场法院家属楼5号楼的路上,一位50来岁的老伯指证了爆炸现场。老伯说,他就住在附近,2月25日晚上8时左右,听见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从法院传来,他清楚地听见玻璃的碎裂声。据他说,这件事在永兴县是保密的。
  “ 我当时还以为是法院里面家属楼的煤气的爆炸声。”法院旁边一商店老板称,后来他才知道是爆炸声,不久后又知道爆炸事件造成法官一死两伤。而居住在法院右边永兴县农机公司大楼的居民也证实了商店老板的说法。
  曹华今年33岁,永兴县湘阴渡镇人,曾任永兴县鲤鱼潭镇法庭庭长,一年前被提拔为永兴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 曹华遇难我们觉得很可惜。”永兴县检察院一位干警介绍。“ 曹华在我们县政法系统中的口碑不错,年轻有为,为人工作表现都比较好,办案果断有魄力。”永兴县公安局一位民警也强调:“曹华平时工作很认真,执法办案都不错。”
  “弟弟(曹华)今年才33岁,下有7岁的儿子,上有70多岁的父亲,60多岁的母亲。他可是我们家的支柱呀……”曹华的姐姐得悉弟弟的死讯后泣不成声。
  曹华的姐姐称,“从小学到大学,弟弟(曹华)的学习成绩一直比较优秀。1990年考上郴州市公安干部管理学校,1992年毕业后一直在法院工作,至今当法官已有14年。”曹华姐姐强调,弟弟参加工作以来,和同事、朋友相处融洽关系不错。
  受伤的永兴县法院院长李开清住在郴州市人民医院,他头部上半部分被白纱布紧紧包着,仅露出嘴部用来吃东西,面孔基本看不清,吃东西也比较艰难。负责诊治的医生介绍,李开清双眼都被炸伤,右眼的伤势尤其严重。“他是2月25日晚上11时进院的,今天刚刚做了第二次手术,情况不是很乐观。”
  3月2日,永兴县公安局局长郭水平证实了“永兴县法院内家属楼爆炸事件”。郭水平称:“ 炸药是一个用塑料袋装着的礼品盒,盒上并没有标明礼品送给何人,它被丢在永兴县法院内家属楼5号楼的楼梯间。”他介绍,2月25日下午四五点钟就有法官家属发现了这个礼品盒,礼品盒经过了很多法官及家属的翻动都没有爆炸,后来有人把它丢在家属楼5号楼下的花池中。郭水平称,当时有人怀疑礼品盒是炸药,但没有引起法院干警及家属的足够警惕从而酿成惨剧。
  郭水平透露,事发后,案件引起各方重视,公安部高度关注案件。湖南省公安厅、郴州市公安局和永兴县公安局已经组织大量警力全力侦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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