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轰动海内外的台湾前第一家庭弊案12月12日首波侦结。被收押整整一个月的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儿媳以及其他涉案人等一共14人,被正式起诉,罪名包括贪污、伪造文书和洗钱。曾经身处台湾权力高峰的陈水扁,遭到了等同于无期徒刑的求处起诉。
台湾媒体把这起案件形容为“世纪大案”,因为它所涉及的金额、刑期和被告的头衔都是历来最多最高的。检方查出,扁珍至少贪了新台币4亿9000万元。如果把还在侦查的部分也算进去的话,扁家贪污所得就有约7亿8000多万元。此案预料将造成政治冲击,影响民进党明年的县市长选举,不过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在记者会上首次表明,不会与陈水扁切割,陈水扁是民进党历史的一部分,“我们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责任”。
四大弊案侦查终结后,检方在12日将陈水扁移审,到凌晨1点15分裁定,没有逃亡串证之虞,当庭释放,不过限制住居。这个决定出乎意料,因为法律界人士认为,陈水扁继续延押的几率非常高,放出来的机会微乎其微。
最高检察署在法务部召开记者会,由检察总长陈聪明和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宣布起诉内容。这也是检察总长首次在宣布起诉内容的记者会上面对媒体,可见案件之重大。检方没有具体求刑,不过却以措辞强烈的字样形容陈水扁的罪行,指他“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请求法院处以“最严厉的制裁”。检察官过后证实,“最严厉的制裁”就是无期徒刑。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等3人则是“从重量刑”,恐怕难逃牢狱之灾,其他10名被告请求减轻或免除其刑。
检方的起诉书,打印出来后厚厚一叠,台湾媒体算出共有209页,可谓台湾历来最重量级的司法案件。里面详细记录了扁家国务机要费和洗钱案的细节。在国务机要费方面,至少有1912万元被用作私人用途,甚至连吴淑珍洗个头、陈致中的交通罚单、赵建铭的汽车打蜡都用了国务机要费。洗钱方面,手法之绵密被检方形容为“冠绝海内外”。扁家所涉及到四项弊案是:国务院机要费、跨国洗钱案、龙潭购地弊案(土地买卖)、南港展览馆弊案(公共建设标案)。基本上,扁家被指从国务院机要费、土地买卖及公共建设标案中获取不法钱财,然后通过洗钱的方式,把钱转汇海外,以掩人耳目。
检察官下一波要查的案件,是二次金改和机密外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