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国会批准之前,日本自卫队已经开进伊拉克。首批被派往伊拉克的约90名陆上自卫队官兵中的60人2月8日上午越过科威特和伊拉克边界进入伊拉克后,当天下午抵达伊南部的萨马瓦镇,同驻扎在那里的日本自卫队先遣队汇合。日本自卫队先遣队约35人是1月19日进入伊拉克的。
包括中国在内的近邻各国对日本在战后首次派兵前往战斗正在继续的第三国表示了忧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日本自卫队先遣队进入伊拉克后说?“ 日本的派兵行动,引起了各国人民的不安。希望日本能够吸取历史教训,在军事领域内慎重行事,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
一、日本实现军事大国
战略分为五大阶段
随着世界战略格局的变化,日本周边安全环境出现新情况,日本走向军事强国的野心日益显露。日本军事战略出现了令人关注的变化,这些变化集中体现在日本1995-2000年度防卫发展计划和2001-2005年的新五年防卫发展计划中。人们不难发现,日本防卫体制改革形势已渐趋明朗。其军事战略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5-1975年):主要军事战略思想是依赖美国重建旧日军,奉行与美建立军事同盟,以中、朝为敌,在美国武装下,逐步充实自身防卫力量。
1951年9月8日,美日两国签订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美国开始武装日本。1952年4月,日本成立了海上警备队,10月将警察预备队改编为保安队,并颁布了《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1953年7月,日本保安队改为陆上自卫队,海上警备队改为海上自卫队,新成立航空自卫队。这支武装力量虽名为“ 自卫队”,实际上就是陆、海、空三军。至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崩溃的日军又重建起来了。1960年1月,日本与美国签订了新《日美安保条约》。为了适应美国的需要,日本以中、朝为主要作战对象,与美国联合炮制了3个作战计划,以应付突发事件。
第二阶段(1976-1979年):主要军事战略是确立“专事防卫”战略。在继续坚持日美安全保障体制的同时,以苏联为敌,强调“自主防卫”,提出建设一支能应付小规模入侵的“基础防卫力量”。
1976年,日本开始正式执行“ 专事防卫”战略。照防卫厅的解释,“专事防卫”与“战略守势”同义。1977年以来,日本一直把苏联看成主要威胁。1978年,日本政府通过《防卫计划大纲》。1978年11月,日美双方通过“ 日美防卫合作指导方针”。50-60年代内容比较空洞的日美军事合作,在70年代得到了充实,并开始具体落实。
第三阶段(1980-1992):主要军事战略思想是调整“专事防卫”战略内涵,更新作战指导方针,改革防卫体制,实现向海外派兵、拓展开国际空间的目的。
8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对“ 专事防卫”战略作了调整。这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上:一是更新作战指导方针。1983年版的《防卫白皮书》首次正式提出“ 海上击破反击”战略。二是改革防卫体制。防卫厅采取了诸多措施,如改革现行防卫体制和三军编制,更加重视常规军备的遏制与威慑效果、重视战略机动能力和远洋作战能力的建设与发展、重视积极的攻势防御作战。三是实现向海外派兵的目标。从80年代开始到1991年,日本派出扫雷部队前往波斯湾,首次突破了不得向海外派兵的禁令。到1992年后,约派出3000名自卫队人员赴柬埔寨、索马里、卢旺达、莫桑比克和扎伊尔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从此,日本自卫队的任务就由过去单纯的自卫发展成为自卫与维和的双重任务。
第四阶段(1993-2000年):主要军事战略思想是逐步突破“专事防卫”战略方针的束缚,奉行主动性、多边性和国际性的战略原则,以俄罗斯为潜在威胁,加强对中国、朝鲜的防范,争当世界政治大国。
90年代初期,日本提出了新的国家战略目标,要在21世纪中叶前建成“新的日本,成为世界一流强国”。为此,其军事战略也相应作了调整,主要特点是:一是继续争当政治大国。进入90年代以来,日本把争当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作为首要目标。日本当局于1993年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和《关于派遣国际紧急救援队修正案》。二是以俄罗斯为潜在威胁,加强对中国和朝鲜的防范。1997年9月23日公布《日美防卫合作指导方针》。日本政府官员曾多次声称,日美防卫合作的范围包括台湾。三是强调日本自卫队平时要发挥威慑作用,战时实行“歼敌于国门外”的思想。日本自卫队在90年代后期装备空中加油机,并研究装备搭载垂直起降战斗机的轻型航母计划。四是坚持日美安保体制,逐步扩大日本安全范围和保障合作内容。日本自卫队采取了3项重大措施:建立高度现代化的作战指挥系统;建立高度自动化的情报系统;建立高度一体化的武器装备制造系统。
第五阶段(2001年以后):主要军事战略思想是认为面临多种威胁,强调建立全方位的防卫战略,由防转攻,由内向外,提出多边安全保障理论,强调质量建军。
2001年7月6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的“21世纪拥有一支精锐强大的自卫队”的2001年版防卫白皮书中:日本防御重点改为多边保障理论,确立攻势防卫的军事战略;防卫体系由内向型转变为外向型。2001年1月,防卫厅启用新的中央指挥系统,新系统与陆海空自卫队各自的指挥系统联网,并与首相官邸及驻日美军司令部相连,大大增强了统一调动和协同作战能力。根据防卫厅新的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2001~2005年度),日海上自卫队将建造4艘万吨级大型水面舰艇,以取代在4支护卫舰队中现役的5000吨级的旗舰。继续参加联合联军演习,并于2001年5月,日本自卫队以观察员的身份首次参加了美国、泰国、新加坡3国联合军事演习,8月日本海军自卫队的两艘军舰访问了俄罗斯海参崴军港,并参加了俄罗斯海岸卫队的救援演习。
二、重新定义“自卫”
强调“国际贡献”
随着日本正式向伊拉克派出首批550名地面部队,这成为日本防务政策正在经历典型变化的又一迹象。仅在几年之前,如果建议向一个战斗仍然存在的国家派兵,都会引起公众的一片反对和日本领导人断然拒绝。
2月初,访日的美副国务卿阿米蒂奇赞扬了日本向伊拉克派兵的举动。许多日本民众发现政策调整的步伐过快,国会议员则争论这种变化是否对满足当地安全需要,保持与美国的同盟,推动日本在世界经济领域以外的影响确属必要。
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强调指出,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将为伊重建提供支援,这是日本作为国际社会一员应负责任的一部分。日本在1991年海湾战争时捐助了130亿美元但没有出力结果遭到了国际社会的批评,这令日本感到震惊。结果日本在1992年出台了法案允许自卫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稍后日本向柬埔寨派出了一支象征性的维和队伍。日本政府开始强调要提供看得见的“ 国际贡献”。此后日本民众习惯了这种维和任务。根据日本政府每三年所做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日本民众支持向海外部署自卫队的支持率在1991年为46%,而2000年时为80%。2001年的“ 9.11”事件之后,小泉政权在国会推动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自卫队派“ 宙斯盾”驱逐舰前往印度洋,为美国对阿富汗的战争提供补给,这是日本首次为一场正在进行的冲突提供后勤支援。
自去年以来,有关日本派兵伊拉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成为全国性话题。2003年11月30日,日本驻伊拉克外交官奥克彦和井上正盛遭恐怖袭击,当场身亡。这成为日本国民要求政府慎重派兵的现实理由。日本政府为了鼓励自卫队官兵前往伊拉克执行任务,由防卫厅宣布了提高“抚恤金”的决定?对在伊拉克执行任务中死亡或身负重伤的官兵,原定最高额为6000万日元的“抚恤金”增加到9000万日元;另外,小泉还以首相名义赠予特别赏金1000万日元。合计“抚恤金”高达1亿日元,前所未有。许多民众都对政府大胆的举动感到惊恐。
在派兵成为事实之后,民意调查显示,日本在对待这一问题的支持与反对人数持平,但在几个月前大多数日本民众还反对派兵。小泉首相多次强调任务中的人道主义救援可能帮助化解了反对情绪。日本年轻一代政治家也支持向海外派兵。调查显示,日本议会低于50岁的议员中90%的人支持修改宪法。小泉纯一郎已经计划到2005年年底前修改宪法,这需要获得日本议会三分之二的支持。
三、 日本出血本派兵伊拉克
?事一小步政治一大步
日本政府提出的“ 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在众议院通过后,1月26日凌晨又得到参议院的通行绿灯。根据这项法律,日本得以首次把自卫队部队派往战争尚未结束的地区。通过这项立法,日本进一步突破了宪法对海外派兵的限制,日本在谋求“做有军事实力做后盾的政治大国”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这项法律规定,日本派往伊拉克的陆海空自卫队执行两方面任务,一是支援伊拉克重建并保护本国援助人员安全,二是向美英军队提供后勤服务。日本将于8月中旬向伊派遣约30名自卫队员的专门调查团;8月底,防卫厅长官石破茂也将赴伊视察。
日本陆上自卫队首批主力部队于当地时间2月8日上午分乘25辆军车跨越科威特和伊拉克边界进入伊拉克。这是二战后日本自卫队主力部队首次进入海外一个战斗尚在继续的国家,表明自卫队改变了“自卫”的性质。日本自卫队的这次赴伊拉克行动,是其过去10年来一系列小打小闹行动之后做出的最大军事动作,它具有以下3个特点:
其一,这次行动规模空前,声势浩大。为确保这次行动成功,日本陆海空自卫队派出了二战以来日本向海外派兵的最强阵容,其中仅陆上自卫队就有500多人。这些自卫队装备有200辆各种军用或工程车辆、4艘驱逐舰和运输舰、8架C-130运输机和U4多用途军用飞机等。因此,分析人士认为,这次行动绝不仅仅着眼于伊拉克行动本身,实际上也是在为日本自卫队日后发展远程作战和运输能力投石问路。
其二,这次行动破坏了自卫队在海外执行任务时不准携带武器的规定。日本政府以防身为由,首次允许自卫队携带重武器进入伊拉克。此次赴伊的陆上自卫队员除配有手枪和机枪外,还装备有便携式无后坐力炮、反坦克导弹和轮式装甲车等武器装备,这些武器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和很强的进攻性。
其三,在行动中,自卫队首次被准许可以主动发起进攻。参与行动的日本自卫队员获准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期间,无须警告便可开枪射杀被认为具有威胁的目标。这从根本上改变了自卫队海外“维和”行动的性质。
为了加快自卫队建设方针的快速转变,围绕这次派兵行动,日本政府在自卫队体制和国内法规方面还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调整。一是调整领导机关体制,将参联会改组为联合参谋部,赋予其联合作战指挥权限,以提高联合作战指挥的效能。二是在武器装备发展方面,为适应军事战略方针的调整,日本不仅将在武器装备远程化和大型化方面再上一级台阶,同时要进一步发展进攻性武器。三是日本政府最近审议通过了《警察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一旦日本国内可能发生恐怖袭击,警察厅有权直接指挥各都道府县的地方警察;一旦有日本人在国外遇害,警察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向当地派遣专门的警察部队。
舆论广泛认为,日本出兵伊拉克的实质,是为了构筑日本在国际上的政治、军事大国地位。自卫队的大规模军事行动从根本上架空了和平宪法,在推动日本走向军事大国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