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什么如此下力气调查大陆架呢?调查包括钓鱼岛等岛屿在内的日本周边海域,会不会引起中日间的领土纷争,引起中日间的争端呢?这一点目前十分引人注目。
一、日本为什么急于调查大陆架?
何为大陆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岸200海里的海底及海底的地下为大陆架,对于大陆架资源的调查与开发,他国在没有沿岸国允许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的,换言之,沿岸国对自己沿岸周边的大陆架是有优先开采权的。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定,大陆架是环绕大陆,以低潮水位到海底坡度急剧增大的深处之间的区域,即大陆边缘在海面以下自然延续的平缓部分。大陆架一般坡度不超过2度,深度不超过200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只要能在地壳性质等方面提供足够论据,大陆架范围最远可以扩张至350海里。大陆架海域的水产资源及大陆架地层中蕴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属该沿海国所有。
日本从1983年开始大陆架勘察,经过近20年调查,日本政府认为可以申报的大陆架有近65万平方公里,这相当于日本国土面积的1.7倍。这些地区埋藏的资源价值可达数十万亿日元,所以对大陆架的勘察“关系到日本的国家利益”。
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但它又是个资源穷国,石油、矿产等发展工业必需的天然资源极度匮乏,严重依赖进口,而东海大陆架的自然资源非常丰富。日本原国土交通大臣扇千景去年在国会就大陆架调查问题进行答辩时说,这些海域中埋藏着价值几十万亿日元的石油、天然气和矿物资源,对日本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例如,仅钓鱼岛周边海域的石油储藏量就高达1095亿桶,相当于曾经是世界第二大产油国伊拉克的原油储藏量;日本生产航天航空器件、高精度机床等高科技产品所需的钴、锰、镍等稀有金属全部依赖进口,在这片大陆架地层中,钴的储量可供日本使用1300年,锰的储量可供日本使用320年,镍的储量够日本使用100年;那里还埋藏着够日本使用100年的天然气,丰富的、被认为可以代替石油的“可燃冰”(即含有甲烷的天然气水合物)以及渔业资源。
最近,日本加快了对东海大陆架调查的步骤,2003年自民党的众议院选举纲领中明确提出在2009年之前完成调查大陆架,并向联合国提出申请。1月12日,日本政府决定,在3月份将调查工作的一部分委托给民间公司,并签定任意契约,政府方面将让民间企业使用海上保安厅音波探察装置进行精密海底调查,在明年的有关预算中,在海上保安厅要求的54亿日元中,在民间契约中约要用掉40亿。今年2月成立的新公司将出动5艘船,海上保安厅出动两艘,进行官民共同调查。1月29日,成立的新公司的计划进一步明确,将由石油公团系统的“石油资源开发”和“新日本制铁”等5家公司在2月3日成立新的公司。
二、日本大陆架调查会不会引起中日领土争端?
日本这次大陆架勘测的范围主要包括日本东部、东南部太平洋上的小笠原诸岛、南鸟岛、冲之鸟岛以及中国领土钓鱼岛、日本与韩国有争议的竹岛(韩国名为独岛)周围等9个海域。
那么,日本大陆架调查会不会引起中日领土争端,专家们的看法不太一致。有人认为:对于日本自称属于日本大陆架的这几片海域,中国有不同的法律主张。对于日本这次勘测范围包括钓鱼岛及其周围海域,中国政府一再声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对于日本这次勘测涉及的其它海域,中国认为,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国大陆领土的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该海槽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的天然分界线。日本则主张采用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大陆架。
钓鱼岛列岛及其周围海域具有巨大的经济开发价值。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
其次,钓鱼岛群岛在海洋划界中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批准生效,将不可避免地使各国在划分管辖海域时出现一些重叠和矛盾。按《公约》规定,两国如按中间线划分,那么钓鱼岛主权归属哪一方将极大地影响大陆架的划分。如果日本占有钓鱼岛,并以此为基础划分东海的专属经济区范围,那么日本将多占7~20万平方公里海域。日本海洋产业研究会编着的《迈向海洋开发利用新世纪》一书中,将一些位置重要、有主权争议的岛屿,作为“扩大与俄罗斯、朝鲜、韩国、中国等邻国海洋经济区间的边界起到重要作用”的关键所在。日本一些官员曾透露:日本如果失去钓鱼岛和北方四岛,日本管辖海域将减少110万平方公里以上。
中国方面也有人认为:这片大陆架在战略上和军事上对日本也有重要意义。这片大陆架海域是中国向东进入太平洋、美国向西进入东亚以及俄罗斯南下的必经通道,日本认为,控制了这条国际通道,就能影响几个大国,并从中获取巨大的利益。另外,日本是一个地形狭窄的岛国,防御纵深非常有限,内陆任何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在战争爆发时极易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空中与海上的袭击。日本一旦控制和拥有了所要求的这片大陆架海域,将使它的防御范围向西扩大300公里。
但是也有专家认为:日本这种勘测行为本身无可非议,它是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至于成功的可能性,那要看它能否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了。日本一直想证明它的大陆架范围可以延伸到东海,但是这根本行不通,因为日本是一个火山岛,大陆架很短,大陆架最长的海岸线也只有50多海里。它也没办法证明其大陆架可以延伸到黄海。从地图上看,日本板块插到了东亚板块底下,也就是说中国的板块在上面,日本的在下面。日本如果要勘测,那就只能钻到地幔下去了。退一步说,即使日本如期完成了勘测任务,并且向联合国提出了申请,那么根据规定,联合国海洋公约组织还得派专家再次进行鉴定,按照日本的勘测方法再测一次,那又得测多久?就算日本人一向做事比较严谨细致,承认日本大陆架延伸到那里,还得征求其他国家有没有意见。一旦日本与有分歧的国家谈不拢,联合国海洋公约组织就不会给它划线,它就达不到最终目的。一句话,日本成功的可能性是零。
三、中日围绕开发大陆架的争端
中日围绕开发大陆架之争,首先是钓鱼岛之争,这是众所周知的。另外,在1974年,日本和韩国当局背着中国签订了所谓《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在东海海域片面划定了大面积的大陆架,作为日本和韩国的“共同开发区”,遭到中国政府的严厉谴责,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1974年1月30日指出:基于大陆架是大陆自然延伸这一原则,东海大陆架的界定当然应该在与中国和相关诸国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可是,现在日本和南朝鲜当局在没有经中国同意的情况下,划定了所谓“共同开发区”,这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绝对不能同意。如果日本政府和南朝鲜当局在这个地区随便进行开发活动,必须对由此而引起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001年12月22日,发生了日本在东海追击不明国籍船只事件。12月25日,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方对此次事件十分关注,并一直在与日方保持着接触。中日两国在东海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界线尚未划定,但是12月22日发生交火和沉船事件的地点在双方主张重叠海域之外的中方一侧。她指出,中方已对日方在追击不明国籍船只过程中使用武力和该船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内沉没的事件表示了严重关切。中方正在要求日方进一步通报有关情况。
2003年12月25日,以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刘振民为团长的中方代表团和以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参事官西宫伸一为团长的日方代表团在日本东京举行了中日第14次海洋法磋商。双方主要就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问题及其他共同关心的海洋法问题交换了意见。中方重申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原则立场。
而从日本方面看,日本海上保安厅最近指出,由于中日两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界线尚未划定,到目前为止,中国在未经我国同意的情况下,持续在我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活动,特别是1999年达到最高峰,达33艘。其中也有侵入我国领海内进行调查活动的事案。2000年,这种调查活动达24艘,中国海洋调查船的频繁活动已成了一个大问题。
为此,2003年,中日双方建立了在东海海域双方到对方的近海进行海洋科学调查时事前通报的机制,并在2003年2月开始实行。在这个机制启动以后,到2003年7月31日为止,有9艘中国海洋调查船进行过海洋科学调查,其中4艘没有事前通报。海上保安厅已和外务省联络,希望通过外交途径要求中国中止这种调查活动。
四、大陆架之争,科技取胜?
虽然日本政府决定加大力度进行大陆架调查,但是其在申请过程中必然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是在技术上,勘查大陆架的行动要比原计划复杂得多。日本向联合国申请扩张大陆架的最后期限是2009年的5月。日本海上防卫厅从1983年就着手相关调查工作,原以为能在规定期限前提交申请,但没有想到联合国要求申请的国家必须出具精确的数据资料,仅仅依据目前的地质数据是不够的。目前,海上保安厅利用自己的两艘船和向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各借的一艘船,每年进行数十天的调查。原先预定的61处钻探地点将增加3倍多,达到299处。在地壳结构的调查中,原计划海底观测线为11条,以后将增加到82条。要想在期限内完成勘查就更困难了。日本海上防卫厅曾一度认为2009年5月之前完成申请已不可能。为此,日本政府积极介入,组织官民力量协同作战,将由石油公团系统的“石油资源开发”和“新日本制铁”等5家公司在2月3日成立新公司,与日本海上防卫厅“共同作战”。
中国在大陆架调查问题上也应该遇到同样的难题,中日之间,谁能抢先测得精确的地质数据,在2009年的5月向联合国申请扩张大陆架,谁胜出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因此可以说,中日大陆架之争,也是一场科技与实力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