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境到日本的外国人(注)、入境之日起90天以内、同时、日本人改为外国人的时候或出生及其他的理由、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3章的规定、没有办理登陆的手续而在日本临时居留的时候、从发生日起60天以内、到居住地的市长区长町长那里申请新规登记、成为办理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交付。 (注) 对于有「外交」、「公用」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及「符合日美协定的人」、根据国际习惯法和条约、给予免除外国人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