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芷焉
写过一篇女子不俗的小文,在举例时提到李叔同与特雷沙。李叔同自不必说,中国最早扮演茶花女之人,丰子恺的老师,高僧,大家都很熟悉。但特雷沙是外国人,“贫民窟的圣人”,属于另一个文化圈。同样说不俗,其实她的不俗与李叔同的不俗有许多不同。
因为在另一个文化圈,女子不俗相对容易。引用一段特雷沙在1979年领取诺贝尔和平奖时候的演讲词:
穷人是非常了不起的人。一天晚上,我们外出,从街上带回了四个人,其中一个生命岌岌可危。于是我告诉修女们说:“你们照料其他三个,这个濒危的人就由我来照顾了。”这样,我为她做了我的爱所能做的一切。我将她放在床上,看到她的脸上绽露出如此美丽的微笑。她握著我的手,只说了句“谢谢您”就死了。
我想,我们算不上真正的社会工作者。在人们的眼中,或许我们是在做社会工作,但实际上,我们真的只是世界中心的修行者。因为,一天24小时,我们都在触摸基督的圣体……我准备以我所获得的诺贝尔和平奖奖金为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们建立自己的家园。因为我相信,爱源自家庭,如果我们能为穷人建立家园,我想爱便会传播得更广。
这段话里有四个地方值得细嚼。
其一特雷沙说的是“我们”,不是“我”,即她是有同志的。特雷沙38岁到印度,两年后她创立了仁爱传教修女会,到1997年,她手下有七千多名正式成员,还有数不清的追随者和义务工作者分布在一百多个国家。她不是堂吉哥德似的单枪匹马的“英雄”。
其二我们知道特雷沙建了一个“死人之家”,上文虽然没有明确但她大约是把四个人带回到“死人之家”去。即有家可归不是无家可归。
其三特雷沙说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们都在触摸基督的圣体”。这不是特指某个一天,而是每一天,就是说,在为穷人做任何事情时,她心中都有基督。即有信念或者说信仰。
其四特雷沙说她准备用诺贝尔奖金为穷人建一个家园。她服务对象非常明确,即世界穷人。有目标有理想。
有同志有“家”有信念有目标,不俗才能成立。
不俗是一种活法。它是有条件的。换一句话说,没有同志、“家”和信念,就谈不上目标理想(当然如果你是像特雷沙一样的领袖人物,你也可以倒著做,即先有信念目标,而后再著手去创造同志和“家”)。
所以,在另一个文化圈,一个女子要想不俗,只要进入特雷沙这样的圈子就行,即刻获得“家”和同志。况且,除了特雷沙,还有大大小小不同层次的不俗之“圈”。每个圈都有“家”有同志。找一个适合自己的进去,马上你就会知道明天自己该干什么了。
可这样的圈子中国没有。
报纸上刊登过一则事,说是有个都市知识女性,自愿赴偏远山村任教,面对著一群天真的孩子,她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但几年后这一切以她得了重病而告终。
那些被她留下的孩子们以后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没有人提出,也没有人解答。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单枪匹马,闯荡江湖。这样的事很难做,也做不好。
所以我才说中国女子不俗不易。
有一次和一个日本作家谈到慈善问题。我说中国富人没有做慈善事这一传统。他反对我的意见,说中国富人对穷人的回馈是以另一种方式来完成的,即大兴土木,吃喝玩乐。从殷商开始,无数亭台楼阁与酒楼琼楼的修建与经营,即是为了富人也是为了穷人。富人们在享乐的时候就回馈与穷人了。
这些享乐的确提供了无数个就业机会。光说吃,从上到下,大大小小的聚餐宴会,就需要无数个农民商人厨师侍者经营者等身份不同的人提供的服务。穷人向富人分羹要以付出劳力的方式来换取。
照这个理论,越是吃喝玩乐越是奢侈挥霍的富人就越有益于社会?
荒唐透顶!但我不得不承认这种分析有一定道理。俗话“富不过三代”也可以这样理解。经过三代,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用不著做慈善事,富人会以另一种方式自觉自愿完整无缺地把自己的财富回馈与社会。这就是中国。因为慈善,说到底是富人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
看看西方社会吧:股神巴菲特决定以个人财富99%以上回馈社会(对自己,住50多年前用3万美元买的老屋,不要顾问与仆人;对儿女,女儿向他要20美元付机场停车费,他也要女儿的发票)。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宣布将要淡出微软公司,集中精力于卫生及慈善事业。
那么,你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