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决定将明年5月21日定为《陪审员法》实施日,于当天启动由市民参与刑事审判的陪审员制度。政府4月8日向执政党专门会议汇报了这一决定,并将在执政党同意后公布政令确定实施日。
如果该制度如期实施,当天以后起诉的杀人等重大案件即可成为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对象。法务省官员认为,在履行庭审前的手续后,第一次庭审预计将在明年7月下旬或8月上旬开始。
《陪审员法》于2004年5月28日正式公布,其附则规定实施日在“公布之日起5年内由政令确定”,明年5月27日是最后期限。
4月1日公布的最高法院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对于陪审员参与审判,回答“想参加”、“不妨参加”、“不太想参加,但如果是义务则勉为其难参加”的比例总和超过60%。政府据此认为,“国民的理解和关注已达到相当的程度,表示有意参加的人数已达到实施该制度所必需的水平”。
日本的陪审员制度规定,由从选民中随机选出的6名陪审员和3名法官进行审理,对刑事案件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定,若有罪则量刑定刑。该制度将在日本全国共60个地方法院(包括支部)实施,对象为杀人、抢劫致人受伤、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等重大案件,预计每年审理约3千起案件。每个地方法院都将以抽签方式从选举人名单中抽出陪审员候选人并做成名单,名单中的候选人每年11~12月将接到通知。若有相关案件被起诉,将从名单中以抽签方式选出50~100人赴地方法院待命。预计全国平均约4千人中将产生一名陪审员。陪审员每天最多可获得1万日元的报酬,并承担保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