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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惩官僚到护人权保宪法 / 孙志刚案引起中国社会人权大反思
日期: 03年05月4期
  27岁的孙志刚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今年2月24日受聘於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3月17日晚10时许,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上街,被执行统一清查任务的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後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後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20日凌晨1时13分至30分期间,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於当日上午10时20分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孙志刚之死,引起媒体的极大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各家媒体竞相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人们纷纷在网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强烈谴责和声讨无视人权,草菅人命的官僚和歧视外地人的各种地方法规及土政策。中共党报《人民日报》的网站也就此进行了专题讨论。
  在媒体的压力下,中国中央 导直接做出指示,要求迅速查办此案。广东省、广州市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日前取得突破性进展,1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3名在此案中渎职的工作人员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但孙志刚案并没有结束,它所引起的人们对基本人权和生存权的思索还在社会上广泛进行。孙志刚案牵涉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包括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公民迁徙自由、公民平等权利,也包括警察制度、收容制度等等。但案件的本质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在自己的国家,在和平的年代,非正常地死於自己国家的制度之下。
  更有3名中国年轻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提出作为收容法律依据的《收容遣送办法》违背宪法,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这一行政法规进行违宪审查。在中国的法制发展史上,由公民个人提出对法律或行政法规是否合乎宪法进行审查,这还是第一次。根据最新的消息,中国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已经在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这3位普通公民的建议书。
  有关人士指出,要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特别是言论、出版、结社等涉及基本人权的权利,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如果不实现这一目标,中国还会出现更多的孙志刚,还会出现非典这样的天灾加人祸。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5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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