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祖国
近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对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所需外汇取消一切额度限制,只要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中有真实的外汇需求,可以不受限制地购买外汇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这项新的外汇政策一方面是为了缓解因中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而带来的外汇储备急速增长的困扰,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从金融方面支持中国企业加快海外直接投资的步伐。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政策的重点和中心是引进外国的直接投资,对于本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一直采取比较严格的管制措施,所以,至上一世纪90年代为止,中国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主要是国有外贸企业以促进出口为目的而在香港等地设立的销售据点。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外汇储备规模不断扩大,2000年已经超过了对外债务馀额。至2006年2月,中国的外汇储备达到8536亿美元,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拥有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而中国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活动,因为具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外汇储备规模的效果,所以在当前的形势之下,积极推动“走出去”的战略是理所当然的。
“走出去”战略的明确提出,是“十.五”计划(2001-2005),当时提出“走出去”战略的目的主要为三个方面:一是让有竞争力的中国企业通过海外直接投资,开拓新的市场,促进原材料、零部件、服务和技术的出口;二是让中国的资源开发企业通过海外直接投资,获得维持经济增长所需要的能源和矿产资源;三是让中国的大型企业通过海外直接投资,进一步成长为世界级的跨国企业。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促进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放松管制政策与扶持政策。在放松管制政策方面,以前中国企业如果要进行海外直接投资,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得到对外经济贸易部(现以改为商务部)的批准,但是现在投资金额小的项目审批的权限已经下放给地方政府,1000万美元以下的海外直接投资项目地方政府有权审批。关于海外直接投资的外汇额度,最初规定如果是需要1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后来改为1000万美元以下投资项目,只要向地方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分支机构申请即可,现在进一步改为取消一切额度限制。在扶持政策方面,2004年10月,由政策性银行之一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于以缓解国内资短缺、促进出口、获得海外先端技术和技术诀窍为目的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凡是涉及到融资问题,均给予利率和担保方面的优惠。另一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也在金融方面支持了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国石油化工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冶金集团公司等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活动。
如前所述,虽然在“十.五”计划中,中国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主要围绕三大任务,即开拓市场、获取资源和培育跨国企业。但是,在开始的阶段,基本上是以资源获取为中心而展开海外直接投资活动。随著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对石油的需求不断扩大,2003年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位石油消费国。根据国际能源组织的统计数据,2004年世界石油需求增加部分的32%是由于中国需求增加造成的。2000年,国家主席江泽民指出,从中国经济发展与能源安全保障的观点出发,如果我们不实行确保海外能源和资源的战略,就没有中国的未来,将能否确保海外能源和资源的供应提升到有关国家未来前途和命运的高度。为此,中国政府将“走出去”战略与获取海外能源与资源战略紧密地结合起来,并将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伊拉克、苏丹、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等作为重点投资国家。中国能源开发海外直接投资主要是由三大石油巨头承担的,它们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国石油化工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从2002年起,这三大石油巨头就开始对欧美企业积极地进行收购或出资活动,或者向欧美企业购买石油权益。其中,中国海洋石油公司收购美国排名第九的石油企业——优尼科公司的投资活动,因受到美国政府与国会的政治性干预而未获成功。另外,围绕著铁矿石资源,首都钢铁公司曾经在1992年收购了一家秘鲁的国营铁矿石公司,上海的宝钢集团公司也花费25亿美元,与巴西铁矿石公司共同建立合资公司,开发巴西的矿山。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有所变化。我们可以看到,围绕著缓解贸易摩擦以及获取先进技术和品牌而进行的海外直接投资活动有了明显的增加。从1995年至2004年的10年间,中国已有707件案件受到了所谓的反倾销调查,为此,政府与企业都有意识地推动将一部分生产据点转移到海外,以此来改善与出口对象国家的贸易摩擦,维持海外市场的份额,其中既有在产生摩擦的出口对象国直接投资建厂的事例,也有在第三国建立生产据点,然后经由第三国迂回曲折地向目的地国家进行出口的事例。另外,与国际上的一些企业相比,中国企业的品牌实力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根据《商业周刊》对国际上企业品牌实力的评估,在前100家企业中,日本企业有7家,韩国企业有2家,而中国企业只有1家。因此,中国政府也支持企业通过海外直接投资获取技术与品牌,其代表性的手段是购并外国的企业。2004年中国企业的海外购并案件,包括资源开发企业的购并案在内共有45件,总额为31.5亿美元,占2004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金额的57.3%。中国企业在制造业领域中的购并案,大多是发达国家的一些拥有技术实力和品牌实力的企业或事业部门,因某种原因而导致经营不振而被中国企业购并,2004年12月,中国联想集团出资12.5亿美元收购美国IBM公司的个人电脑部门就是一例。联想的购并活动,是中国企业通过海外直接投资而提升品牌实力的一个比较大的动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海外直接投资的一切额度限制将会进一步促进中国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活动,尤其是中小企业也会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可以预计,随著对外贸易摩擦的产生,能源与资源需求的增加,企业间国际竞争的加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性也会逐渐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