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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巍供认凶手真正动机
日期: 04年12月2期
  本报讯(记者 武宪)11月30日,福冈地裁在对涉及福冈松元一家4口惨遭灭门一案的被告魏巍的法庭审判中,审判长川口宰护决定采用由中国公安局协助抓获的共犯王亮(22岁)、杨宁(24岁)两名被告的部分供词作为证据。福冈地裁对于是否正式采用中国方面做成的对同案犯王亮、杨宁的审讯笔录,曾一度引起争议,最终福冈地裁正式采用了中国公安部门的审讯笔录,作为呈堂证供之一。
  11月30日,被告魏巍在公审中表示:“在王、杨杀害了两人之后感觉十分可怕,忍不住想逃到外边去,不过,想到会给搜查留下线索,而被叛同伙会被他们二人杀掉。”“ 现在对这件事十分后悔。假如人能再一次重生的话,将决不会发生类似的事件”。据被告魏巍供认,当初预计能在受害者松元真二郎(当时)家夺得500万日元左右,如果失败了,就将事件制造成凶杀假象,并且还计划了另一起盗窃杀人。而王、魏两被告也曾建议“ 为了增加分红,事后杀害同伙中的一人”。
  在对魏巍的公开审讯中,检察官主张:王、杨两人供述的只是他们知道的情况,那份笔录作为事件立证是不可缺少的,要求法庭采用笔录。但是,魏巍的辩护律师表示,笔录的一部分有对被告不利的内容,也只是搜查官口头说的说法,并无实际证据,这种审讯笔录并不足信。但是,福冈地裁法庭经过审慎研究,审判长川口宰护采用了检察官的主张,正式决定将王亮、杨宁两人的审讯笔录作为法庭证据加以采用。
  日本法院采用外国的搜查机构制成的调查报告作为证据是十分罕见的。该份调查报告是去年12月福冈县警与福冈地方检察院的检察官,在中国同中国公安部门共同调查完成的。中国警方在明确告知王、杨两人有沉默权后,对两人做了审讯,并制成审讯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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