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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务员与企业人用餐须申报
日期: 2012/12/02 21:25
反腐败国际组织“透明国际”2011年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日本在全球属于比较清廉的国家,排名第14位。

为保证公务员队伍与腐败“绝缘”,日本专门制定了《国家公务员伦理法》,规定了细致的清廉准则,其中甚至规定:若有公务员为特定企业工作时,与公司人员用餐必须申报,且需要AA制。

同韩国一样,财产公开也是日本遏制公务员腐败的重要手段。

1984年,时任首相的田中角荣腐败丑闻引发了日本上下对内阁和议员公开财产的强烈呼声。1992年,日本通过了国会议员资产公开的相关法律。

该法律第一条即指明立法目的为使国会议员资产接受国民监督,制定国会议员资产公开制度,以此达到确立政治伦理,健全民主政治的目的。

根据这一法律,包括首相在内的国会议员需公开资产项目,包括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房产、存款、有价证券,车船飞机及工艺品、高尔夫会员证、债权债务等。

当选议员后续在100天之内向所属议院议长提交《资产报告》,在任期间,每年4月份还要提交《资产补充报告》、《所得报告》等,以保证资产变动的透明度。报告书将被保留7年,平时在议会阅览室对外公开,可自由抄录。

除了国会议员,1995年底,日本各级地方政府和议会也都有了资产公开的相关规定。

2001年,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大臣规范”,其中规定首相、正副大臣、政务官在就任和离任时,须公布配偶和子女资产状况。“大臣规范”还规定,在职期间不能交易有价证券、不动产及高尔夫会员证,持有的股票要交由信托银行,且不能解约和变更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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