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导报讯 继前段时间日本华侨三团体联合发声,表明立场,反对日本政府提出的入管法“外国人没缴税金及社保费将取消永住资格(以下称‘取消永住’)”的法律修改意见之后,日本横滨的多个华侨团体于5月21日连发《关于入管法修订案的声明》(以下称“《声明》”)、《请愿书》、《关于支持删除部分入管法修订案的恳求书》(以下称“《恳求书》”),三封文书表明立场,反对该法律修改意见。
《声明》写到,日本与中国的交流历史悠久。近代以来,在日本开港后,许多中国人来到横滨,170多年来,这里成了他们的生活基础。横滨中华街今日的繁荣,是日本人与来日中国人共同努力的结晶。目前,也有许多在日本出生、只会讲日语、仅在日本拥有生活基础的第2至第6代“永住者”,他们都与日本国民共同作为善良的市民为当地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声明》提到,通过本次入管法修订案引入新的扩大在留资格取消制度,不仅背离了日本政府追求的“实现共生社会”的目标,还以因历史的背景而居住在日本的在日中国人“永住者”、以及因生活方面的各种原因而不得不在日本居住的在日外国人“永住者”、甚至他们的家庭成员为对象,由于不履行纳税或受到轻微的刑事处罚等而轻易地取消他们的永住资格,这将对善良的市民造成严重且令人担忧的问题。关于该法案是否具有立法事实等,本应进行慎重讨论,然而该法案在有识者会议上未经任何讨论便被突然提出,不应仓促将其具体化。
《请愿书》从“取消永住”法律修改意见的细则着手,详细地阐述了请愿的主旨和理由。
横滨华侨团体提到,请求删除政府于 2024年3月15日向国会提交的部分修订《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简称“入管法”)等的法律案(以下简称“本修订案”。)中第22条之第1款第8项及同款第9项、以及与其相关附随的各条款”。
横滨华侨团体列出法律修改意见的细则:
(1)在本修订案中新设的第22条之4第1款第8项前段,将不遵守入管法规定的义务作为取消“永住资格(永住者的在留资格)”的理由。
(2)在本修订案中新设的第22条之4第1款第8项后段,将故意不支付公共租税作为取消“永住资格(永住者的在留资格)”的理由。
(3)在本修正案中新设的第22条之4第1款第9项,将因入侵住宅、暴行、伤害或盗窃等某些犯罪而被判处监禁刑(徒刑或拘役)作为取消“永住资格(永住者的在留资格)”的理由。
(4)在本修正案中新设了第22条之6,其第1款规定“法务大臣对于持有永住者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如果依据第22条之4第1款第8项或第9项……将要取消其在留资格时……除非认定该外国人不适合继续在日本居留,否则作为职权,应许可更改为永住者的在留资格以外的在留资格”。
横滨华侨团体认为,即使不会因为上述条款立即取消永住者的在留资格,但是法务大臣仍然可以依据法律取消永住者的在留资格。法务大臣拥有这样的裁量权本身就是对永住者的威胁,并会破坏他们在日本的稳定生活。
特别是针对(4),横滨华侨团体指出,将以什么为“不适合居留”的认定交由法务大臣自由裁量的本修正案的上述条款并未成为对于取消理由扩大的应急措施,并且使在日本拥有稳定生活基础的永住者陷入极大的不稳定地位,严重威胁了他们在日本稳定生活的权利。
《恳求书》提到,横滨华侨团体认为本次日本政府的入管法修订案是威胁“永住者”的生活和人权的重大事件,因此于2024年5月21 日向小泉龙司法务大臣提交了请愿书(见附件),要求“删除政府于 2024年3月15日向国会提交的部分修订《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简称‘入管法’。)等的法律案(以下简称‘本修订案’。)中第22条之4第1款第8项及同款第9项、以及与其相关附随的各条款”。
三封文书情理交融,在日华人强烈希望日本政府慎重对待“取消永住”入管法律修改意见的愿望,体现在字里行间。
另外,由横滨华侨总会及横滨山手中华学校联合举办的“关于入管法修改意见的讨论会”,将于6月1日周六在横滨山手中华学校的6楼体育馆举办。届时,受邀担任讲师的驹井知会律师会列举大家熟悉的例子,解释该法立法存在的问题。
附三文书日中双语:
《关于入管法修订案的声明》




《请愿书》






《关于支持删除部分入管法修订案的恳求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