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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诉讼重开审理 / 光华寮所有权问题难以搁置
日期: 05年02月3期
   本报讯(记者 杨文凯)京都市中国人留学生宿舍光华寮与邻人日本住户为争取一坪土地所有权而提起的民事诉讼,在中断法庭审理9年后,于最近由京都地裁重新开审。被告邻人主张,原告方台湾是否取得光华寮所有权有待最高裁判所结论,这使得被搁置了近20年的光华寮所有权之争再次浮出水面。光华寮问题曾被邓小平指责为“与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倾向相关联”,又涉及台海两岸权益,关涉到中日关系中最敏感的“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日本最高裁对此实行长年搁置策略,目前因受到关联案件的挑战而难以为继。光华寮诉讼在中日关系敏感时期再次浮出,将引起何种波澜,受到关注。
   本次重新开审的案件,系由台湾政府于1993年提出诉讼。台湾指责邻人擅自树起短墙,侵吞了原属于光华寮的一坪土地。涉案双方在1996年2月进行法庭辩论后,一致同意等待最高裁对光华寮所有权给出最终判决后再继续打这个“一坪土地”争执案,为此该案一直中断审理长达9年。2001年以后,原告方代理人曾询问台湾方面是否愿意撤诉,但台湾政府以“国有财产,寸土必争”为由,拒绝撤诉。2004年下半年以来,京都地裁山下宽裁判长认为,如果再不迅速调查取证,证据可能随时间延长而散逸,希望该案能重开审理。去年12月7日和今年2月16日,原告台湾和被告邻人的代理人已进行了两次协议,该案正朝着重开审理的方向发展。
   但要顺利审理该案,原告台湾政府是否拥有光华寮所有权,是一个可回避的法律前提。由此也牵扯出已沉睡了近20年的“光华寮”诉讼大案。
   曾在中日关系史上引起过轩然大波且至今没有结论的“光华寮诉讼”,自1967年提诉迄今已经5上法庭,历时超过35年。光华寮是位于京都市左京区的中国留学生寮。1945年4月,京都大学为了给留学生提供集体宿舍,出资向民间人租赁了光华寮的土地和建筑物。1945年8月战争结束后,集体住宿教育被废止,京都大学不再支付租金,但中国人留学生等继续住在光华寮内。1950年和1952年,中华民国驻日代表团(大使馆)出资购买了光华寮,并于1961年完成所有权登记手续。当时,住在光华寮内的一部分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留学生反对台湾政府管理,引起了冲突。1967年,台湾政府驻日大使陈之迈向京都地裁起诉,要求干炳环等8名留学生退出光华寮。诉讼期间,1972年9月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此后,中国使、领馆对光华寮给予了经常性的监督指导。  
   同时主张中国应接收光华寮财产权。
   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裁一审驳回台湾原告起诉,指出台湾当局驻日代表团当年使用变卖侵华日军掠夺物资的公款买下的房产,属于公有财产。日中邦交恢复后,光华寮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应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82年4月14日,大阪高裁二审称台湾当局为“被承认的事实上的政府”,受理了“中华民国”的上诉,把此案退回京都地裁重审。1986年2月,京都地裁重新判决,沿用大阪高裁论据,判定原告方台湾胜诉。1987年2月,大阪高裁二审维持原判,华侨方面于1987年3月向最高裁提出上诉。
   1986年,日本发生第二次教科书攻击,中国对日批判升温。1987年5月8日,邓小平与公明党矢野委员长会谈时指出,光华寮问题难道不是与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倾向相关联吗?中国方面主张,光华寮问题不是一般的民事诉论,而是事关中国权益,涉及中日关系基本原则的政治案件。光华寮问题的实质,是以司法裁判的形式公开制造“两个中国”,也违反了国际法准则。此后,日本最高裁判所对光华寮诉讼采取冷处理,搁置时间长达18年,一直没有给出判决。该案已成为最高裁现存最陈旧的诉讼案。
   本次,京都地裁对光华寮“一坪之争”再开审理,可能迫使最高裁正视尘封多年的历史和法律之争。光华寮问题何去何从,世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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