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多夫——一个在华尔街很有名望的投资人,近日被揭发诈骗,过去48年经营的投资公司原来是一个大骗局!马多夫根本没有为客户投资,他用虚假的投资回报,加上个人魅力,吸引不少城中富豪成为他的客户。马多夫所骗取的金钱,涉及金额达500亿美元。而受害人除了富豪外,还有跨国银行和对冲基金。
马多夫骗案令人即时联想到监管当局不力,同时基金的安全性亦备受质疑。笔者不会花篇幅深究监管机构是否失职,因为笔者相信投资者不应该完全依赖监管机构以保障自己。投资者实在应主动一点,作每项投资决定前都应该先了解投资产品的各方面保障,慎防自己宝贵的资产被不法盗取。
马多夫骗案——教训
事实上大部分基金成立时,各国法例均会要求基金组成一个独立的个体,与基金公司分离。而为了保障投资者,基金会被要求设立信托人或托管人。信托人或托管人的责任,是将基金的资产(包括投资产品,如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存放在信托人或托管人手中,将资产与基金经理分隔,防止基金经理偷取或盗用。
在马多夫的骗案中,由于马多夫的基金没有设立信托人或托管人,只有一个小小的会计师核数,所以在缺乏独立的第三者监管之下,马多夫便可为所欲为。除了假装投资外,更公布虚假的投资回报,骗取客户的信任和更多金钱。
信托人或托管人的重要性
有鉴及此,投资者应要懂得分辨投资工具的安全性。例如,在投资基金前,要先了解基金是否设有独立的信托人或托管人(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销售文件中找到信托人或托管人资料,若仍有怀疑,投资者可以直接联络信托人或托管人,以确认他们的存在),这样才可保障自己。设有独立信托人或托管人的基金,有以下三大优点:第一、信托人或托管人会保管您的资产,将资产和基金经理分隔,减少基金经理可盗用的机会;第二、信托人或托管人虽然会根据基金经理的指示买卖投资工具,如股票或债券,但所有的买卖程序均由信托人或托管人负责,买卖的金额亦不会涉及基金经理,防止基金经理偷取或盗用;第三、信托人或托管人亦会查核基金经理所下的指示是否符合基金成立的目的,以防止基金经理胡乱下指令,作一些不符合基金目的的投资。总括来说,基金的安全性很大程度取决于基金有否独立的信托人或托管人,以及信托人或托管人的尽责性。所以,投资者在投资时,应多花一点时间了解基金信托人或托管人的背景及质素,这样就能保障自己,不会误堕骗子的圈套。
马多夫的例子告诫我们,不管是投资名人、华尔街知名人士、甚至是高官,投资者都不应该轻易信任。今次事件中,不少投资者就是因为仰慕马多夫的威名,在没有详细了解投资的安全性下,就轻易地将金钱交给马多夫投资,最终堕入马多夫的骗局。
作为投资顾问多年,笔者对读者有以下的忠告。在投资前,先问自己几个问题:
1.该投资是否可信(真有其事、公司的安全性、独立第三者监管的存在)?
2.有关投资的详情?如何取得回报?有甚么潜在风险?
3.投资计划是否适合自己(包括投资所需时间、承受投资潜在风险的能力等)?
4.在同类的投资中,有否更好的选择?
若读者能完满回答以上所有问题,投资错误的机会就能大幅减少。
(进邦汇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助理总监梁伟民)
马多夫骗案令人即时联想到监管当局不力,同时基金的安全性亦备受质疑。笔者不会花篇幅深究监管机构是否失职,因为笔者相信投资者不应该完全依赖监管机构以保障自己。投资者实在应主动一点,作每项投资决定前都应该先了解投资产品的各方面保障,慎防自己宝贵的资产被不法盗取。
马多夫骗案——教训
事实上大部分基金成立时,各国法例均会要求基金组成一个独立的个体,与基金公司分离。而为了保障投资者,基金会被要求设立信托人或托管人。信托人或托管人的责任,是将基金的资产(包括投资产品,如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存放在信托人或托管人手中,将资产与基金经理分隔,防止基金经理偷取或盗用。
在马多夫的骗案中,由于马多夫的基金没有设立信托人或托管人,只有一个小小的会计师核数,所以在缺乏独立的第三者监管之下,马多夫便可为所欲为。除了假装投资外,更公布虚假的投资回报,骗取客户的信任和更多金钱。
信托人或托管人的重要性
有鉴及此,投资者应要懂得分辨投资工具的安全性。例如,在投资基金前,要先了解基金是否设有独立的信托人或托管人(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销售文件中找到信托人或托管人资料,若仍有怀疑,投资者可以直接联络信托人或托管人,以确认他们的存在),这样才可保障自己。设有独立信托人或托管人的基金,有以下三大优点:第一、信托人或托管人会保管您的资产,将资产和基金经理分隔,减少基金经理可盗用的机会;第二、信托人或托管人虽然会根据基金经理的指示买卖投资工具,如股票或债券,但所有的买卖程序均由信托人或托管人负责,买卖的金额亦不会涉及基金经理,防止基金经理偷取或盗用;第三、信托人或托管人亦会查核基金经理所下的指示是否符合基金成立的目的,以防止基金经理胡乱下指令,作一些不符合基金目的的投资。总括来说,基金的安全性很大程度取决于基金有否独立的信托人或托管人,以及信托人或托管人的尽责性。所以,投资者在投资时,应多花一点时间了解基金信托人或托管人的背景及质素,这样就能保障自己,不会误堕骗子的圈套。
马多夫的例子告诫我们,不管是投资名人、华尔街知名人士、甚至是高官,投资者都不应该轻易信任。今次事件中,不少投资者就是因为仰慕马多夫的威名,在没有详细了解投资的安全性下,就轻易地将金钱交给马多夫投资,最终堕入马多夫的骗局。
作为投资顾问多年,笔者对读者有以下的忠告。在投资前,先问自己几个问题:
1.该投资是否可信(真有其事、公司的安全性、独立第三者监管的存在)?
2.有关投资的详情?如何取得回报?有甚么潜在风险?
3.投资计划是否适合自己(包括投资所需时间、承受投资潜在风险的能力等)?
4.在同类的投资中,有否更好的选择?
若读者能完满回答以上所有问题,投资错误的机会就能大幅减少。
(进邦汇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助理总监梁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