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候任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非法集结罪成立,被判处社会服务令。由于判刑不涉及监禁,预料他将能如期宣誓就职。
刚在9月初选举中当选连任的梁国雄因去年一次示威时闯入官员寓所,与5名示威者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立。梁国雄与他的助理欧国权9月29日被判处6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馀4人判处“守行为”18个月(即有条件释放),各交付担保金2000港元。
去年6月,梁国雄与该5名关注公营房屋租金问题的示威者到时任房屋及依靠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寓所外抗议。期间梁国雄等人冲击警方防线,闯入孙明扬寓所外的停车场和汽车通道。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嘉欣在判刑时说,社会需要有人走在前线争取权利,但大原则是不要犯法,认为抗争要有理智,有时要力敌,有时亦要智取。
梁国雄则在法庭上自辩说,示威有著明确信念,不是任意妄为。他也认为事发当天警方处理不当。
新一届立法会议员任期将在10月开始,届时梁国雄将要宣誓连任。
香港《基本法》则规定,立法会议员如果被判处监禁一个月以上,经由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解除职务,则有关人士会丧失议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