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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遇医疗纠纷应保留证据 / 死亡婴儿父母欲打官司一波三折
日期: 04年10月4期
  本报讯(记者 黄晓慧)本报上期报道了大分县竹田市刘女士7个月大的孩子,因为拉肚子送到竹田市绪方町国立医院住院,治疗效果不佳被该院建议转院,在送往大分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途中孩子死去。孩子的父母质疑绪方町国立医院儿科医生误诊,提出查看病历被院方拒绝后,已经和当地日本律师联系准备用法律手段解决。
  近日,这起医疗纠纷又有新的变化,而医院态度的转变也颇耐人寻味。
  该院院长及主治医生两次到刘女士家里,反复解释当时的治疗措施,但还是没有对她的疑问给出正面回答。几天后,小儿科负责人及主治医生还专门到刘女士家给孩子上香,但这次什么也没有说。在刘女士的一再要求下,院方书面给出解释,但内容依然和几次面谈的回答一样,而在主治医生的回信中,则承认自己临床经验不足。据了解这位主治医生今年27岁,只有一年的从医经历。
  而在联系律师的过程中,也让刘女士感到灰心。经朋友介绍联系上一位日本律师。但这位律师告诉刘女士,即使打官司,赢的机会很小。因为孩子死亡后没有尸体解剖就安葬了,没有留下最重要的尸检证据;而且病历一直在医院保存,不排除更改的可能。刘女士说,当时在大分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孩子无效时,医生建议进行解剖检验,但刘女士觉得孩子太小,不忍心这样做。刘女士又咨询了其它律师,回答也大致相似。
  对此,一位华人律师认为,其实在日华人遇到这样医疗纠纷屡见不鲜。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及时保护重要证据的必要性。她介绍说,另一位华人女士的丈夫因病住院后不久就死去,但是等到将丈夫安葬后,才意识到可能是医院治疗的责任,但向律师咨询后,才知道几乎没有打赢官司的可能,因为没有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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