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力)在广岛的一名中国女留学生因做陪酒工作被入国管理局取消了在留资格,该女留学生起诉广岛入国管理局后,广岛地方法院判中国女留学生胜诉,判决取消了广岛入国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决定。
这名女留学生今年31岁,2001年来到日本,2002年开始在广岛修道大学研究生院学习,晚上在酒吧打工,每天工作3至6小时,每周出勤3至6天。2006年7月,广岛入国管理局发现这个留学生在“风俗店”打工,认定她“从事在留资格以外的活动,属于非法”,把她收容在大阪茨木市的西日本入国管理中心。2006年9月广岛入国管理局给她下达“强制退去命令”,要把她强制遣返回国。该女留学生对此不服,诉求到广岛地方法院。该留学生主张,自己虽然打工收入累计有约500万日元,但都用在生活费和学费上,并没有往中国汇送。
历时一年半后,法院判决,取消广岛入国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决定。
广岛地方法院桥本良审判长认为,她虽然从事陪酒工作,但没有影响学业,其目的是追求个人经济上的独立,这也应该是日本高等教育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应该把这个留学生与一般学生一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