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春雁)日前,在华日企对企业的社会贡献活动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表明,为了能够顺利地在中国开展业务,外资企业已普遍认识到开展地区性、社会性的交流活动并做出贡献的重要性。
据介绍,当今企业的社会责任(CSR)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在2005年4月中国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发生一些人针对日本的示威游行后,一些在华企业认识到,企业不仅仅要追求利益,展开社会贡献活动,加深同当地人的交流理解,对树立企业的正面形象非常重要。实际上很多企业已经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但在中国,只有部分大型日企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因此,中国人鲜有机会了解到日资企业在当地社会所开展的交流及贡献等非商业性活动,这也使得中国人对日本的理解迟迟得不到改善。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中国日本商会本著向中国社会宣传日资企业的社会贡献活动为目的,得到了国际交流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对所属日资会员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
该调查由中国日本商会主办,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协助,对中国日本商会的会员企业559家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得到了74家企业的有效答覆(13.2%)。回答在调查期间2005年7月至11月5个月内,其中每家企业列举的事例从1例到21例不等(平均每家公司所从事的社会贡献活动为4例),共统计事例为287例。除74家企业以外,调查问卷中回答“无”的企业有10家,另有1家企业列举了与其它公司相关联的、不能被视为社会贡献活动的活动。
在全部287个事例中,最多的是“教育”类109例,其次是含自然灾害在内的“其它”类65例,接下来依次是“文化交流”类39例、“地球环境”类38例、“福利”类36例。活动地点北京有109例,占压倒多数。除去一些回答“全国(含各地)”或“日本”的企业后,上海为41例,大连所在的辽宁省为23例,广州所在的广东省为17例,地点分布集中在大城市。也有少数企业在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