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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制定国民保护法制要旨
日期: 03年12月1期
  日本政府21日上午在首相官邸召开了《国民保护法》制整备总部(部长为官房长官福田康夫)会议,同意了国民保护法案的要旨。其要旨规定,日本受到武力攻击时可以采取诸如让居民避难等行动。与4月份公布的“ 法案要点”相比,该法案的适用范围不仅指“有事(紧急状态)”,还扩大到了大规模恐怖主义活动上。
  法案同时追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不仅可以用来应付多种事态,地方政府在紧急状态下除了等待国家指令外,还可以要求首相采取必要措施。
  法案规定了“有事”时国家和地方的责任义务,还限制了国民的权利,认可知事在对受灾民众进行救援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以使用土地、房屋或对食品、医药品进行物资保管,对违反者可处以惩罚。首相在知事无法按其指示行事时,“可更改措施”,并可赋予知事直接指挥居民的“代执行权”。
  政府将于12月1日召集全国知事,在听取地方政府意见之后将其法案化,并将递交给明年的通常国会以期在会期内成立。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60/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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