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力)12月14日,流窜在关东、东北地方进行绑架、抢劫、伤害犯罪的中国留学生、现年25岁的赵德明被千叶县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3年。
2004年7月30日,居住在北海道惠庭市的中国男子赵德明和其他留学生潜入了浦安市一家兼住宅用的事务所,把一位48岁的女性的手脚用胶布捆绑,并威胁该女性,“不把保险箱的密码说出来就杀了你”。赵德明和其他留学生在该案中抢劫得手约37万日元。此外,赵德明还和另外11件抢劫伤害案有关,涉及抢劫现金达1220万日元,物品约合1500万日元。
在12月14日的审判中,赵德明被检方求刑27年,最后被判有期徒刑23年。
山口雅高法官说:“赵被告在犯罪现场做指挥,是犯罪团夥的头目。”
据了解,赵德明和其他8名留学生是在今年1月24日被警方逮捕的,这些留学生中一部分在青森市内某私立大学留学,一部分在仙台市和关东圈的语言学校留学。他们在仙台等地的华人网吧结识,为了获得生活费和学费他们开始了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