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宪)针对2003年6月20日福冈市一家四口惨遭灭门一案,被控抢劫杀人等罪名的原专门学校中国留学生、被告魏巍(27岁)的高裁最终辩论,于12月14日在福冈高裁举行。辩护方就福冈地裁于2005年5月19日判处被告魏巍死刑的判决,认为无期徒刑更妥当。被告魏巍的“谢罪信”首次亮相法庭,高裁将于2007年3月8日宣判。
在12月14日的福冈高裁最终辩论上,被告魏巍的辩护律师表示,“魏巍与其他两名案犯相比,属于从犯”,主张应作出死刑以外的判决。与此同时,被告律师作为证据还首次向法庭递交了一份魏巍本人写给被害人松本真二郎(当时41岁)一家的亲属的“谢罪信”复印件。该信中表示,由于他们愚蠢的行为,使得一家四口被夺去生命,相信被害人家属一定十分愤慨,在这里不管用什么语言来表达都是无力的。最后还发自肺腑地表达了他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歉意。检方认为,地裁判决完全合理,除了死刑别无其它选择,要求高裁驳回上诉。
根据福冈地裁判决,被告魏巍等3人于2003年6月20日凌晨闯入被害人松本真二郎位于福冈市东区的家中,3人在杀害了松本夫妻二人及一对子女之后,当场盗走了现金3万7000日元,还将尸体绑上重物后沉入博多港。2003年6月福冈血案两犯作案后逃回中国,并于同年8月被中国警方逮捕。2005年1月,中国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杨宁死刑、王亮无期徒刑。杨宁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中国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杨宁的上诉,并在2005年7月12日对被告杨宁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