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生孩子,是个人的决定,但上海市政府希望人民“自动自发”,配合上海人口发展前景,决定生或不生。上海户籍人口连续10年出现负增长,上海市拟调整现有的计划生育条例,允许夫妻无须等待4年间隔才生育第二个孩子。草案并增设了“人口出生预报制度”,以提高生育信息的透明度,希望藉此鼓励公民自动调节生育行为。
新制度的目的是把生育行为的掌控权从政府下放到人民身上,由政府扮演引导角色,人民则在生儿育女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上海市已在10月9日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草案一旦通过,上海市将是中国首个推行人口出生预报制度的城市。
除了取消4年生育间隔的规定,草案也明文放宽再婚夫妻再生育的条件。原有的条例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合计只有一个孩子的”,才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对於不符合此项规定的再婚夫妇,当局会根据个别情况给予特别批准。不过在新草案中,无论婚前一方或者双方是否都生育过子女,只要符合新条例下所列出的条件,都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此外,随著上海市社会情况的改变,草案也为晚婚晚育重新定义。按照现行条例的定义,只有达到晚婚年龄,并且初次结婚和初次生育的夫妻,方能享有晚婚晚育的奖励。拟议中的条例将摒弃把夫妻“捆绑”为一的做法,把晚婚年龄的定义进一步“ 个人化”——满25岁初婚的男性为晚婚,女性满23岁初婚为晚婚。这将确保同再婚人士结婚的初婚男女也能享有晚婚晚育的奖励。
新制度的目的是把生育行为的掌控权从政府下放到人民身上,由政府扮演引导角色,人民则在生儿育女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上海市已在10月9日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草案一旦通过,上海市将是中国首个推行人口出生预报制度的城市。
除了取消4年生育间隔的规定,草案也明文放宽再婚夫妻再生育的条件。原有的条例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合计只有一个孩子的”,才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对於不符合此项规定的再婚夫妇,当局会根据个别情况给予特别批准。不过在新草案中,无论婚前一方或者双方是否都生育过子女,只要符合新条例下所列出的条件,都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此外,随著上海市社会情况的改变,草案也为晚婚晚育重新定义。按照现行条例的定义,只有达到晚婚年龄,并且初次结婚和初次生育的夫妻,方能享有晚婚晚育的奖励。拟议中的条例将摒弃把夫妻“捆绑”为一的做法,把晚婚年龄的定义进一步“ 个人化”——满25岁初婚的男性为晚婚,女性满23岁初婚为晚婚。这将确保同再婚人士结婚的初婚男女也能享有晚婚晚育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