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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房地产骗贷7亿案开审
日期: 06年07月2期

  2005年国家审计署披露中国银行“北京森豪公寓6.45亿元虚假按揭大案”,该楼盘成为京城著名的烂尾楼。
  如今,这栋不太起眼的烂尾楼再成焦点。7月3日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京城房地产骗贷7亿系列案”。继3日、4日对涉案的3名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职员审问后,7月5日,二中院开始对涉案的房地产企业相关人员邹庆、余建三、王育红、聂萍等进行庭审。
  根据起诉,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间,中行北京分行的三名涉案员工在向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房地产项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过程中,先后向257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馀元,造成银行损失贷款本金6.6亿馀元。出现在庭审现场的王育红,对“参与伪造收入证明和首付款证明”的指控完全承认。
  王育红2000年底到华运达房地产公司做销售,约半年后,她选择了离开。
  在华运达房地产做销售时,王每天的工作是填写各种人事材料,包括购房人的个人基本资料信息、收入证明和存款证明等,然后由其他的同事按照银行的要求加以完善并上报。公司还有几个员工专门对外跑银行、房产局等机构。“那些跑银行的同事教我们怎样按照银行要求的比例,来写收入证明等材料。”王育红说,上级领导只是说公司的工程款催得比较紧,用这个办法来搪一下。
  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进入。王育红、聂萍等陆续离开公司,而还有余建三等在陆续进入公司。
  余建三和邹庆是老交情了。早在1985年他们就已相识。余任北京合作银行展览路支行行长期间,曾因把银行资金拿给几家企业使用而获刑入狱。尽管5日的庭审中余建三表示已经不记得当时邹庆的企业通过他用了银行多少钱,但是邹庆当时的企业确实在这几家企业名单中。
  在饱尝三年牢狱之灾后余被假释,出狱后3个月,他进入邹庆的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庆时代”)任董事局主席助理一职。“华庆公寓”的个人银行按揭贷款合作担保协议,很多正是由余建三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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