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文凯)关东残留孤儿控告日本政府案,于2003年12月20日提出第一次诉讼。经过2年零5个月的法庭审理,于5月24日在东京地裁完成终结审理。当天的审理经过了法庭辩论、原告介绍和意见陈述等多种程序,历时4个多小时,在法理引用和历史事实的充实方面有了很大进步。据了解,原告辩护团律师向法庭提交的陈述报告长达500多页,原告团也向法庭呈交了百万支持署名。东京地裁加藤谦一裁判长详细听取了原告方陈述之后,决定在2007年1月30日下午1:30,对中国残孤控诉日本政府的关东第一案进行判决。
本次结审,内容丰富,卷帙浩繁,从战后到现在,在法庭上展开了一部中国残留孤儿的苦难史。原告辩护团从“调查基本事实”、“早期归国实现的义务违反”、“自立支援的义务违反”、“被害的根本和损害”、“关于被告的主张”、“总括”等七个部分,详细陈述了本次诉讼的法律依据和历史事实。首批原告40人中有34人出庭做了法庭介绍,另有6人提交了书面意见,原告一致要求东京地裁能超越去年8月大阪地裁大鹰裁判长对残孤诉讼案做出的不公判决,为残孤的老后生活和日本尽早尽善解决战后遗留问题打开通道。
残孤控诉政府关东第一次诉讼原告团代表池田澄江在最后进行总括发言。她表示:昭和20年8月,日本战败,我们这些原告被留在中国,日本政府把我们定义为“残留孤儿”,我们不同意——因为我们不是在中国的残留者,而是被日本这个国家抛弃的人。当我们从小肩负著战争责任、忍耐著无法逃脱的悲苦命运时,祖国政府却设立了“战时死亡宣告”制度,我们中的很多人在户籍上被抹杀了。所谓“残留孤儿”这样轻率的讲法,是政府为了逃避自己的战争责任而做出的定义。当我们知道自己是日本人孤儿时,我们多么想与亲人相会,多么想了解自己的事情,多么想回到祖国。
1972年日中恢复邦交后,妨碍我们回国的政治障碍不存在了,如果日本政府能真正努力让“孤儿”回国,我们很多人在20岁后半到30岁前半期就能回国了。但是,国家很长时间没有认识到人心的渴望,没有理解孤儿问题的沉重。孤儿访日寻亲调查,在国交正常化9年后才开始;未判明身份的孤儿回国定居,在国交正常化15年后才实现;那些已经判明身份的孤儿,由于得不到亲人的同意和担保,许多人在国交正常化18年后才得以归国。
孤儿归国时间大幅度延迟,极大妨碍了孤儿回国自立。其中最大的原因是语言障碍,年近40-50岁的孤儿从中国回到日本,学习语言十分困难。厚生省的所泽教育中心,在国交正常化13年后才开设,孤儿只能接受4个月的日本语教育,根本不可能学会日本语,而与我们同世代的日本国内的孩子们在战后至少接受了9年义务教育。日本全国设立15个自立援护中心,也迟至国交恢复17年后,孤儿们在其中仅接受8个月的自立教育,不可能获得社会自立所需要的基本能力。
池田澄江说:我们希望法庭能明确,国家把孤儿长年抛弃在中国大地应负法律责任,国家对孤儿作为日本人生活而缺乏必要自立支援也应负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国家不仅应对孤儿们做出赔偿,更应为走入老境的孤儿的晚年生活提供特别的援护政策措施。
去年的大阪判决,孤儿原告团虽然败诉,但更多的日本国民理解了我们的境遇、支持我们的诉讼要求。支持中国“残留孤儿”的社会署名超过100万。昨天我们已向官房长官提交了100万8848人的署名簿,我们也向3位裁判官提交了要求“公正判决”的5万人署名。国会议员成立了超党派行动小组,目前正在讨论面向残孤的老后保障方案,但以厚劳省为中心的政府部门表现出对抗倾向。如果东京地裁能做出胜诉判决,将有利于超党派行动小组的政策制定工作,我们希望在法律层面和政治层面来全面解决孤儿问题。
据了解,目前共有2192名残留孤儿在全国15个地方裁判所集团起诉日本政府,其中近一半的1092名原告在东京地裁提诉。孤儿们希望法庭能给出胜诉判决,然后也像麻疯病判决一样,使国家方面放弃控诉,从而全面解决孤儿问题,解决战后遗留问题。原告团和辩护团面向明年1月30日的判决,充满胜利信心。
残孤控诉政府案结审
日期:
06年05月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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