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记住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中国人强制连行 / 长野诉讼遭驳回
日期: 06年03月3期
     本报讯(记者 杨文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强行掳劫到日本,在长野县内的水力发电站建设工地从事残酷劳动的原中国劳工及其遗属12人指控日本政府与四大建筑公司的诉讼案,于3月10日在长野地方裁判所宣判。
  法庭虽然认定了国家和企业在当年的所作所为是不法行为,但基于民法上的规定,判定事件发生已过20年“追诉期限”,原告方自动丧失赔偿请求权,从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要求。这也是迄今为止在日本各地提出的强制连行诉讼中的最新一起判决,受到关注。
  原告苍欣书(79岁)、张福才(81岁)等原中国劳工及遗属12人,于1997年12月起诉日本政府和鹿岛建设、熊谷组、大成建设、飞岛建设四大建筑公司。原告们在1944年被强行掳劫来日本,在长野县王龙村和上松町等地的水力发电站建设工地从事严酷劳动。当时,每天只能吃很少的食物,一天强制劳动10个小时以上,给劳工们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原告方以被告实施不法行为及违反安全义务为理由提出了损害赔偿,每人索偿2000万日元,总计1亿4000亿日元。
  该诉讼在长野地裁提出以后,经过17次口头辩论,于2005年5月完成了终结审理。此后,裁判长向原告和被告双方提出了和解劝告。中国劳工原告方提出由日方设立针对所有被害者的“强制连行补偿基金”,以此作为和解的基础,但日本政府方面没有参加协议,日企方面则表现出强硬姿态。和解协议于2006年1月彻底破裂。
  在3月10日的判决中,长野地裁认定政府和企业当年的行为属不法行为,但又指出在日本制定《国家赔偿法》的1947年以前的不法行为,政府拥有“国家无答责”的法律立场,而且国家和企业基于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和“灭时效失效”,赔偿责任已自动消失,由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迄今,共有15起中国人强制连行诉讼在日本各地发生。在已宣判的11起诉讼中,承认国家和企业有赔偿责任的只有4起。2001年7月东京裁判和2002年4月福冈裁判,法庭都承认原告方的一部分索赔要求;2004年3月新舄裁判,首次判定国家和企业赔偿8800万日元,该案现在二审控诉中;2004年3月的札幌裁判与本次长野裁判一样,认定了强制连行是国家与企业连手共犯的共同不法行为,但由于“追诉期限”使赔偿请求权自动消失,一审驳回了原告请求。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44/16631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