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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事件大翻盘:火烧媒体灰色地带
日期: 2013/10/28 18:20
文章来源: 多维

受到中国乃至世界舆论关注的《新快报》事件在10月26日发生戏剧性的转折。

据中国媒体报道,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被湖南警方刑事拘留的记者陈永洲,向警方承认,自己在未经核实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并收受了中间人几千到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在CCTV画面中,短暂出现了陈永洲签署的笔录,其中提到了《新快报》经济部负责人王中。此外,画面笔录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朱宗文”的人。

网络搜索显示,一名叫做朱宗文的记者,曾先后供职于大陆财经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和《每日经济新闻》。对此有舆论不断发出质疑,整个事件中,除了陈永洲之外,《新快报》作为报社,在这起“黑色交易”中有没有扮演角色?给钱让陈刊发这些报道的企业又是哪家?朱宗文又是什么身份,如果他真的曾经就职于多家大陆财经媒体,那坊间有关中国媒体、记者充斥各种灰色交易的传闻是否属实,意味着《新快报》事件不只是一个个案,而是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存在?此前习近平曾在8月19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讲话对未来5年中国媒体在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上的方向作出部署,如果中国媒体处于这种“灰色”现状中,舆论监督如何能让公众放心?社会视线焦点正在转移到中国媒体界尤其财经媒体界的职业操守问题上。


新快报事件

峰回路转 《新快报》“穷骨头”真是“贼骨头”

据目前网络上的消息称,《新快报》有关负责人已被控制,调查组已抵达新快报社。曾经要求湖南警方保证陈永洲人身安全的中国记协也在随后发出声明,严厉谴责陈涉嫌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称“陈永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CCTV在报道中称,2012年9月29日到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物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而在陈永洲被湖南警方逮捕之后,《新快报》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之语在23日的大陆舆论场上风行一时,引为经典,认为有民国报纸的风度。但是亦有声音指出,《新快报》此举有公器私用、绑架舆论之嫌。尤其是在事实情况尚未清楚的情况之下,动用整个头版为自家记者“鸣冤”,用漂亮的言词掩饰自己的过失和错误。比如使用“警察叔叔”、“幼妻”等词。

这种“文过饰非”的做法,毫无疑问是讨巧的。这也让人在第一时间忘记了去追寻事情真相,但这样的《新快报》,是“穷骨头”还是略显奸猾的“贼骨头”?近年来,很多媒体因为经营形势不好,加上部分记者的专业性差等主客观原因,造成了新闻界的舆论监督变了味,这也是新闻批评无底气的根本原因。正人先正已,媒体也到了需要反思的时候。“尤其是在基本事实本身尚不清楚的情况之下,作为舆论,也不应当过度塑造《新快报》‘纯洁的受害者’形象。这不仅是对这个社会理性的一种尊重,也是对《新快报》的一种态度上的尊重。避免真实浮出水面之后,这家以爆料著称的媒体因为话说得“太满”而遭遇到不必要的尴尬”。

或涉报社高层 公器私用大收黑钱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陈永洲对于中联中科的爆料,已经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个人行为,如果真的涉及到《新快报》经济部负责人王中和曾在中国多家财经媒体供职过的朱宗文,那就说明此事更像一个报社的不当行为。那《新快报》连续两天在头版刊发“请放人”的做法,也不仅仅是简单的“绑架社会”、“误导舆论”,更是一起彻彻底底违反职业操守的“公器私用”、“挑战社会认知”行为。这是一种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接受的媒体行为,更何况在中国社会存在如此之多问题与矛盾的时候,要承认今天的中国存在着大量官场腐败、官商勾结、阶层分化等种种现实,但这绝不能当做记者作为“社会瞭望者”能够以此为自己不正当谋取利益的借口。民众不能容忍官员一边道貌岸然讲着公正廉洁一边大肆腐败,同样也难以容忍媒体一方面高呼“自由”和“监督”的同时大收黑钱。

对于陈永洲和《新快报》质疑并非源于“墙倒众人推”的阴暗心理,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职业的选择也是多元的。你可以做商人,做官员,也可以选择做一个媒体人,在商言商,在官言官,在媒体就要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一边大谈着“第四权力”,一边与商人、官员勾结,这种“媒体”已经不是“社会公器”,而是社会腐败的帮凶。无论是“五毛”还是“公知”、无论是坚信“中国特色”还是宣扬“普世价值”,无论是赞美还是批评,相信每个媒体都有各自不同的观点,甚至在很多情况下都难以谈得上对与错。但共通的是,无论做怎样的报道,媒体所坚持的信念,一定要远远超过金钱。

习近平在“8·19”讲话中曾表示“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虽然其高度是从中共进行媒体管理角度出发,但是这种“以民为本”理念的里也包括对于媒体报道真实的要求。在这起事件中,如果《新快报》是秉承着监督的责任进行报道,自然无可厚非,但事实如果真的是收受了中联对手企业的黑钱而进行抹黑,那显然就是对这种“为民说话”理念的践踏。

由于整个事件尚没有完全水落石出,这起已经“峰回路转”戏剧性事件的当事各方究竟孰是孰非还难以下定论,毕竟整个过程中湖南警方和中联重科也都有程序不当之处。可以说事已至此,牵扯中间的各方已经是一个“共输”的局面。不过也希望此事能够成为一个导火线,掀起一场对中国媒体全盘的整顿与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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