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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妈妈起诉劳教部门胜诉
日期: 2013/07/17 07:58
一位中国母亲周一在一起备受关注的诉讼案中胜诉,她此前起诉当地有关部门为了阻止她上访将她送入劳教所,她上访是为了使强奸她女儿的罪犯受到更大的惩罚。

这位母亲名叫唐慧,据她的律师和国有媒体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向她赔偿人民币2,6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判决公布后唐慧在新浪微博(Sina Weibo)上说,谢谢您们大家。

唐慧现年40岁,在她公开要求对绑架和强奸她女儿并迫使她女儿卖淫的七人判处死刑后,2012年8月有关部门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为由对她做出在湖南一个劳教所劳教一年半的决定。她女儿在2006年10月遭到绑架,当时年仅11岁,而后在同年12月30日被解救。七名绑架和强奸者在2012年6月被定罪。

此前法院判处两名罪犯死刑,四名罪犯无期徒刑,一名罪犯有期徒刑15年。

有关唐慧被送入劳教所的消息在全国激起民愤,仅八天后她就被释放。在有关部门驳回她要求获得劳教期的赔偿的申请后,她在当地法院对相关部门提起诉讼,但在一天的听证会过后败诉。周一的胜诉是上诉后的判决结果。

她的律师徐利平周一对“中国实时报”(China Real Time)说,尽管湖南高院支持唐慧的赔偿要求,但驳回了她要求有关部门以正式书面形式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说,永州市劳教委负责人在庭审中对唐慧进行了口头赔礼道歉,因此她要求对方道歉的诉讼请求可视为已经履行。

徐利平说,尽管终审判决并不完美,但唐慧可以放下过去,去过新的生活了。

新华社报道,唐慧说,过去几天她感到非常疲惫,现在她只想忘掉这一切,好好休息,不去想其他任何事。

唐慧的抗争有助于外界关注中国颇有争议的劳改制度。依据该制度,未成年犯与其他在社会或政治方面有问题的人可在不经正式逮捕或审判的情况下,直接由警方送至劳改场所,被关期限最高可达四年。中国政府今年1月(差不多是唐慧递交首份诉状的时候)宣布,将停止劳改制度。不过,很多劳改场所目前仍在运转。

对于唐慧胜诉一事的意义,周一观察人士的看法出现了分歧。

鉴于中共主导的法院系统被普遍认为是政治精英手里的工具,很多人觉得唐慧胜诉值得庆祝。知名作家李鸣生在新浪微博上说:唐慧历经艰险,战胜了诬陷,是中国法治的进步,更是一个普通公民权力的胜利!

律师袁裕来则更为谨慎。他指出,判决先例在中国司法系统中基本没有影响力,所以日后若有类似案子,判决结果可能并不相同。尽管如此,他仍写道:这些案例弘扬了一种不屈的精神,在今日中国,这一点特别重要。

但在很多时候面子至少与金钱同等重要的中国,很多人认为有关部门没有做出书面道歉,这是唐慧的失败。唐慧此前曾拒绝庭外调解,因为她希望有关部门被公开追究责任。徐利平表示,当地政府曾提出给唐慧10万元“救济”,只要她撤诉,这一提议遭到唐慧的拒绝,因为救济的条件是要她保密。

笔名五岳散人的报纸专栏作家、社会评论人姚博在新浪微博上写道:唐慧赢的是赔偿,最该赢到的道歉并没有得到。官方秉持着可以给钱、拒不道歉的原则,钱是百姓税款、道歉是官方面子。

中国法专家陆思礼对此事也持同样谨慎的观点。他说,以前也有劳改案件胜诉,但对整体的劳改制度没有产生重大影响。他说,唐慧胜诉值得关注,但还没有危及到劳改制度。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4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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