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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培训机构注重信誉
日期: 13年01月2期

 日本学习塾各种基准与规范的建立,便于社会监督,便于有效约束举办者的办学行为,对规范和引导学习塾依法开展培训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近年来的报告显示,日本校外培训对日本学生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成绩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特别是当日本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投入从每月2000日元以下增加到每月900010000日元时,其国际学生评估项目成绩提高了25%

 

让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教育共存

 

在日本,类似于中国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被称为学习塾。学习塾最早可追溯至日本江户时代。从政府与学习塾的关系演进看,学习塾走过了一段从政府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规范监管到与公立学校教育互补共生的历程。1984年,中曾根康弘内阁时的临时教育审议会主张认可学习塾的存在,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曾经出现过一种让学习塾自生自灭的言论。1999年,文部大臣的咨询机关生涯学习审议会又提出让学习塾与学校教育共存的方针。目前,日本校外培训市场效益达88亿美元。

当下,日本学习塾呈现学生低龄化、学习费用上涨、市场扩大化倾向,究其原因,其一是传统与文化使然。日本社会素来偏重学历,具有名校情结,学生迫于升学压力要上学习塾进行补习;其二是公立学校教育的崩溃与疲软。由于一度实施宽松教育,导致日本在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展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测试中成绩呈下滑趋势,遭社会诟病,引来学生家长对公立学校的不满,认为公立教育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家长只好花不菲的费用将子女送至学习塾进行回炉;其三是市场成为促进学习塾发展的最大推手。越来越多的日本人认可教育本身是私人化的事情。随著教育自由化倾向的扩大,为促进教育多样化,日本政府允许民间企业进入具有公共属性的教育领域与公立教育共发展。

 

以法律制度保障政府监管到位

 

为保障学习塾有序健康发展,日本制定有完备的有关学习塾举办准入及监管的法律制度,实行依法管理与监督。日本2006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第三条规定,任何个人可以利用所有的机会在所有的场所学习。此条款应是学习塾赖以存续与发展的法律依据,因为这里所言明的所有的场所理应包含了学习塾这样的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学习塾被明确划为独立的服务型产业,归经济产业省管辖,经济产业省通过制定与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对学习塾进行监督和管理。

由于学习塾属于营利性企业,因此它要受到有关经济法规的制约。适用于学习塾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法人税法》、《特定商交易法》、《消费者契约法》、《个人情报保护法》、《不正当赠品及不正当表示防止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涵盖学习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应尽的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与正当权益等。

 

自觉服从行业道德伦理的约束

 

日本监管学习塾除上述法律法规外,还借助于行业性组织——社团法人全国学习塾协会,进行行业内部的规范和自律。该协会是受经济产业省委托的法人组织,专门负责全国学习塾的管理,包括制定行业准入基准与认证,评审学习塾的经营活动,对学习塾师资进行培训和能力认证等。

社团法人全国学习塾协会制定有《学习塾业认证制度·认证基准》,其主要内容包括认证制度的目的、认证制度的范围、认证基准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学习塾业认证制度·认证基准》要求学习塾举办者要本著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将自身资质、财务状况、教学内容等向消费者公开。该制度特别强调举办者办学行为的自律。社团法人全国学习塾协会既是认证机关也是审查机关,对学习塾每两年进行一次认证制度。审查采用档案资料与实地审查两种形式,对不达标者亮黄牌并敦促其自行整改。

为帮助学习塾努力成为一个让消费者放心、值得信赖、口碑好的培训机构,社团法人全国学习塾协会还制定有《学习塾事业活动正当化的自主基准》、《学习塾的伦理及行动基准》等。这些基准的规定主要强化举办者的社会责任,要求其遵守行业道德伦理,严禁发布夸大或虚假广告劝诱或蒙骗消费者报读学习塾等。

日本学习塾各种基准与规范的建立,便于社会监督,便于有效约束举办者的办学行为,对规范和引导学习塾依法开展培训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日本政府积极推动和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使日本成为世界上公认的信用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国民信用意识十分强烈,绝大多数学习塾不会轻易让自身信誉蒙受污点。这一切,都为日本学习塾市场的培育与健康运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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