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春雁)最近本报接到一读者小林的来信,信中讲,小林35岁的哥哥于3个月前,在工厂工作中突然晕倒,送到医院后被确诊为脑内出血,作了紧急手术,保住了性命。但左半身麻痹,丧失了劳动能力,不知这种情况是否适用劳灾保险。
小林介绍,他的哥哥于1998年来日留学,毕业后就在一制造工厂就职。已有一位日本人未婚妻,并且未婚妻已怀孕,马上就要生产。哥哥的工厂工作很忙,工作时间非常长,每天只有4、5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这样长时间的劳累把哥哥累垮了。从现在的情况看,哥哥能不能完全康复还不清楚,医生让他们申请劳灾。但他们不清楚什么是劳灾,申请劳灾后,能有什么保障吗?
答:劳灾也就是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对劳动者因业务上原因或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而负伤、发病等对劳动者或劳动者家属给予的补偿。
在劳灾的认定上,不管是外国人还是非法滞在者,都可享受劳灾保险。同时不局限于正社员,非正社员、打日工、小时工者也均可适用劳灾保险。因而,小林的哥哥在工作中倒下,有可能适用劳灾保险。
劳灾保险在是否因长期过重劳动而得病的判定上,重要的标准是根据业务量、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同类工作中同事的工作量等因素判定,在劳动时间上,一般一周超过标准劳动时间40小时,发病前1个月超过标准劳动时间100小时,或者发病前2个月到6个月间,平均每月超过标准劳动时间80小时,定为劳灾。
如果被认定为劳灾,到劳灾指定医院,医疗机关等冶疗、疗养的情况下,可以免费。而到非劳灾指定医疗机关疗养,也由劳灾保险机构全额支付费用。
同时,因伤不能工作期间,从第4个休业日算起,由劳灾保险机构每天支付工作期间平均日工资80%的工资。劳资认定为留有残疾的情况下,根据残疾等级给于补偿。1-7级,支付一定的残疾年金。8-14级,支付残疾补偿一时金。同时无论什么样的残疾,都会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支付补偿一时金。
因而建议小林家人应首先到所在地的劳动基准监督署相谈,然后提出劳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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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得了脑出血能适用劳灾保险吗?
日期:
05年11月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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