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
据人民网援引日本媒体近日报道,日本政府已 经对目前尚无名称的39座离岛完成了暂定命名工作,并将在地图上正式加以标注,其中包括钓鱼岛周边的四个小岛。按照日本政府的说法,可作為「日本专属经济 区」的依据和「基点」的离岛共有99座,2011年5月以后还有39座尚未命名。所以,这些剩餘岛屿的命名也是全部命名工程的扫尾部分。
日本推动命名工作,是因為对已命名的离岛,日本政府可以根据2010年颁布的「离岛法制」进一步加强对岛屿的各种调查和管理,特别是实施包括保护「离岛低潮线」在内的「护岛工程」,向国内外宣示日本领海的范围,并趁机扩张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的面积。
日本的占岛圈海行径,尤其是被认為针对中国的部分,并非自今日始。其一错再错的机理,实际上孕於其作為国家发展大计的海洋战略之中,可以用三个「一」来概括。
首先是一厢情愿。就是只顾自己愿意,搞单方面主张和行动,一不顾歷史,二不顾现实,似乎占岛圈海跟其他当事者和攸关方都没有关係,甚至国际法和 準则也可以被曲解歪用,自己的主观认定和利益需求就代表公正和公平。多年来,尤其是近年来,日本在实施其国家大计之一的海洋战略进程中,围绕占岛圈海的 「一厢情愿」的做法屡有出现。诸如日本在冲鸟礁问题上指礁為「岛」、圈占「经济专属区」的做法,遭到了中国和韩国的反对,但日本就是置若罔闻,强词夺理,百般狡辩。
其次是一叶障目。无数事实和教训证明,涉及到领土主权及利益争端,国与国之间必须从长远角度和战略高度来看待和处理问题,否则非但不能解决问 题,还会激化矛盾,因小失大,误国殃民。歷史上日本不是没有机会去推动领土争端问题朝前走,然而,日本总是汲汲於小利、苟苟於眼前。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官方甚至也承认自己的算盘,那就是如果日本佔得该岛,则可与中国在划分东海大陆架和专属区时多得為数可观的海洋国土和油气资源,这是典型的唯利是图,取於利而不是取於义,不见大局和长远。
再次是一意孤行。在钓鱼岛问题上,远的不说,单从2002年起,日本就有实施岛屿租借和灯塔「国有化」、举行「夺岛」演习、增派并常驻大型巡逻 艇、衝撞及抓扣中国渔船等的单方面举措。并且,极為反常和悖理的是,从2010年9月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日方更多地是从中吸取了「逆向经验」:朝野两大党 的一些头面政客极力否认在钓鱼岛问题上来之不易的「72年共识」和中日间的长期默契,高调呼吁政府加强对钓鱼岛的有效控制,其中的强硬分子甚至提出应派驻 自卫队上岛。此种一意孤行的偏执和固陋,实属不知己不知彼、不知两国大局和世界大势,无异於带有赌博和玩火之嫌的危险之举。
日本的离岛命名工作,实际上是其综合海洋战略的新动向和子课题。从日本2010年通过「离岛法制」以来,以上命名之举已经是「题中之义」。进而 言之,自日本2007年通过海洋法制建设以及「离岛法制」的母法——《海洋基本法》后,命名之举也被认為是迟早发生的「规定动作」。因為「保护离岛」也是 基本法的主要内容之一。该基本法宣称实现「新海洋立国」大战略,规定了日本政府管理海洋的制度、政策理念和基本方针。
新海洋大战略,无非是从海洋获取维持或增进国家生存、发展和安全保障的空间和资源。民主党上台后又在其《新增长战略》中提出向开拓海洋新边疆的 战略,应该说无甚新意。但是,可以看到,战略目标和内容虽然没怎麼变,但战略实施主体的心态和举措却变化很大。日本当前的决策层和政治精英们——特别是执 政的民主党少壮战略派,面对世界格局变动和日本国运的颓势,,為振兴日本经济和 确保日本安全而利用海洋、扩大海洋权益的心态非常急切,充满了危机感;同时,在遇到具体的对外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时,他们又异常敏感,常常态度强硬、拼抢 意识强烈,缺乏平衡、务实的大局观和协调精神。这些因素的变动,导致对中日之间的领土争端、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争议、中国和平利用海洋资源和国际公共 空间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也给双方战略互惠关係的深入发展带来了直接的挑战。
但是,「形势比人强」,中日之间的客观形势发展应该胜过这些少壮派的主观作為。两国分属世界第二和第三大经济体,分别是对方的第一大和第三大贸 易对像国,相互依存之深之密,已远非昔日能比。中日战略互惠关係的稳定发展,既关係双方国计民生,也关係地区及国际的和平与繁荣。如此大势和大局,说到 底,已经容不得日方某些人為其一厢情愿的海洋战略而一叶障目、一意孤行。不从大局出发,一不讲战略大局,二不顾互惠互利,对中国要求正当的领土主权被尊重 的诚意和耐心置若罔闻,那麼其结果只能是一种:抱起石头砸自己脚,而且医疗费自付。(作者吴怀中 系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
据人民网援引日本媒体近日报道,日本政府已 经对目前尚无名称的39座离岛完成了暂定命名工作,并将在地图上正式加以标注,其中包括钓鱼岛周边的四个小岛。按照日本政府的说法,可作為「日本专属经济 区」的依据和「基点」的离岛共有99座,2011年5月以后还有39座尚未命名。所以,这些剩餘岛屿的命名也是全部命名工程的扫尾部分。
日本推动命名工作,是因為对已命名的离岛,日本政府可以根据2010年颁布的「离岛法制」进一步加强对岛屿的各种调查和管理,特别是实施包括保护「离岛低潮线」在内的「护岛工程」,向国内外宣示日本领海的范围,并趁机扩张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的面积。
日本的占岛圈海行径,尤其是被认為针对中国的部分,并非自今日始。其一错再错的机理,实际上孕於其作為国家发展大计的海洋战略之中,可以用三个「一」来概括。
首先是一厢情愿。就是只顾自己愿意,搞单方面主张和行动,一不顾歷史,二不顾现实,似乎占岛圈海跟其他当事者和攸关方都没有关係,甚至国际法和 準则也可以被曲解歪用,自己的主观认定和利益需求就代表公正和公平。多年来,尤其是近年来,日本在实施其国家大计之一的海洋战略进程中,围绕占岛圈海的 「一厢情愿」的做法屡有出现。诸如日本在冲鸟礁问题上指礁為「岛」、圈占「经济专属区」的做法,遭到了中国和韩国的反对,但日本就是置若罔闻,强词夺理,百般狡辩。
其次是一叶障目。无数事实和教训证明,涉及到领土主权及利益争端,国与国之间必须从长远角度和战略高度来看待和处理问题,否则非但不能解决问 题,还会激化矛盾,因小失大,误国殃民。歷史上日本不是没有机会去推动领土争端问题朝前走,然而,日本总是汲汲於小利、苟苟於眼前。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官方甚至也承认自己的算盘,那就是如果日本佔得该岛,则可与中国在划分东海大陆架和专属区时多得為数可观的海洋国土和油气资源,这是典型的唯利是图,取於利而不是取於义,不见大局和长远。
再次是一意孤行。在钓鱼岛问题上,远的不说,单从2002年起,日本就有实施岛屿租借和灯塔「国有化」、举行「夺岛」演习、增派并常驻大型巡逻 艇、衝撞及抓扣中国渔船等的单方面举措。并且,极為反常和悖理的是,从2010年9月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日方更多地是从中吸取了「逆向经验」:朝野两大党 的一些头面政客极力否认在钓鱼岛问题上来之不易的「72年共识」和中日间的长期默契,高调呼吁政府加强对钓鱼岛的有效控制,其中的强硬分子甚至提出应派驻 自卫队上岛。此种一意孤行的偏执和固陋,实属不知己不知彼、不知两国大局和世界大势,无异於带有赌博和玩火之嫌的危险之举。
日本的离岛命名工作,实际上是其综合海洋战略的新动向和子课题。从日本2010年通过「离岛法制」以来,以上命名之举已经是「题中之义」。进而 言之,自日本2007年通过海洋法制建设以及「离岛法制」的母法——《海洋基本法》后,命名之举也被认為是迟早发生的「规定动作」。因為「保护离岛」也是 基本法的主要内容之一。该基本法宣称实现「新海洋立国」大战略,规定了日本政府管理海洋的制度、政策理念和基本方针。
新海洋大战略,无非是从海洋获取维持或增进国家生存、发展和安全保障的空间和资源。民主党上台后又在其《新增长战略》中提出向开拓海洋新边疆的 战略,应该说无甚新意。但是,可以看到,战略目标和内容虽然没怎麼变,但战略实施主体的心态和举措却变化很大。日本当前的决策层和政治精英们——特别是执 政的民主党少壮战略派,面对世界格局变动和日本国运的颓势,,為振兴日本经济和 确保日本安全而利用海洋、扩大海洋权益的心态非常急切,充满了危机感;同时,在遇到具体的对外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时,他们又异常敏感,常常态度强硬、拼抢 意识强烈,缺乏平衡、务实的大局观和协调精神。这些因素的变动,导致对中日之间的领土争端、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争议、中国和平利用海洋资源和国际公共 空间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也给双方战略互惠关係的深入发展带来了直接的挑战。
但是,「形势比人强」,中日之间的客观形势发展应该胜过这些少壮派的主观作為。两国分属世界第二和第三大经济体,分别是对方的第一大和第三大贸 易对像国,相互依存之深之密,已远非昔日能比。中日战略互惠关係的稳定发展,既关係双方国计民生,也关係地区及国际的和平与繁荣。如此大势和大局,说到 底,已经容不得日方某些人為其一厢情愿的海洋战略而一叶障目、一意孤行。不从大局出发,一不讲战略大局,二不顾互惠互利,对中国要求正当的领土主权被尊重 的诚意和耐心置若罔闻,那麼其结果只能是一种:抱起石头砸自己脚,而且医疗费自付。(作者吴怀中 系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