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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向东日本大地震受灾侨胞发放赈灾慰问金的通知
日期: 2011/07/01 18:59
4月25日程永华大使代表国务院侨办向旅日华侨华人联合总会陈焜旺名誉会长转交10万美元的赈灾慰问金。

我们在日华侨华人衷心感谢祖国政府对东日本大地震受灾侨胞温暖关怀的同时,希望能尽快将这笔慰问金迅速并公正地送到受灾侨胞手中。为此、在日华侨华人有关団体经过协商研究、决定按下面要领开始搜集受灾侨胞的信息。请符合该条件的侨胞能及时与我们联系。

------ 通知 ------

1、 慰问金领取资格:
在东日本大地震或福岛核事故中死亡、受伤、房屋受损、政府要求避难等受灾的持有中国护照、在留资格为一年以上或永住资格的侨胞。

2、 慰问金的申请期间:
现在开始到2011年9月11日为止
注意: 在申请(审查)过程中 要求提供外国人登录证的复印件、罹灾(被灾)证明书原件、相应的房屋受损照片。

3、 慰问金的支付:
经审查合格后、在申请期间以后会尽早的将慰问金邮送给每个受灾者。

4、 申请地址和询问代表电话:
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
〒104-0061
东京都中央区银座8-2-12 东京华侨会馆6F
电话&FAX: 03-3571-7615
Email: overseas@tokyo-chinese.com

2011年6月吉日
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
日本新华侨华人会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27/13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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