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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朝野震惊 中国处决四名日本走私毒品犯
日期: 10年04月2期
本报综合消息(记者 张石)日本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日本政府于今年3月29日接到中国官方通报,中方将于4月5日对一名因走私毒品被判死刑的日籍男子赤野光信执行死刑,并已正式执行。这名男子成为自1972年两国恢复邦交以来首名被中国执行死刑的日本人。3日后的4月2日,日方再接到中方的通报,说最快将于本月7日对以走私毒品罪被判死刑的另外3名日本人执行死刑。中国如此快速处决多名日本走私毒品犯,使日本朝野震惊,并向中国方面提出多次交涉。
一、4名贩毒者的足迹
早前被宣判将在5日处决的赤野光信,于2006年9月从辽宁省大连机场与另一男子,欲将隐藏在茶叶内的2.5毒品偷运往日本,遭到逮捕,中国法律规定偷运超过50克的毒品,最高刑罚为死刑。
根据中国警方消息,赤野光信所带毒品纯度极高,达到95%,来源自第三国,经中国境内的经手人协助完成交易,但早已在中国警方监控之中,整个案件证据确凿。与赤野同时被捕的还有多名日本和中国籍同案犯。
2006年初,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接到线报说,就在这一天会有人从丹东赶到大连,和境外来的买主进行一笔冰毒交易。在接到消息之后,警方立刻在一些重要的关口部署警力。这条线索提到的人物因为涉嫌一起跨国贩毒案而被警方长期监控。
2004年11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认为是中日强盗团伙头目的日本人武田辉夫进行了第一次公审,他在2003年6月因带有5公斤毒品而被逮捕。2003年6月,他在大连的酒店里从中国人被告手里买下5公斤毒品,并把这些毒品分发给几名日本人等,答应他们将这些毒品成功运到日本一公斤会得到300万日元的报酬。在2004年11月30日的公判中,提到了6个日本人的名字。武田辉夫说:知道事情全貌的只有我一个人,就是判处死刑也无所谓。他还供认:日本有人需要“冰(冰毒)”。
2003年7月6日,在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1名60来岁的日本老头准备登上飞往东京的JL798航班。尽管此人看上去很有礼貌且神情自若,但检查人员还是在他的一举一动中发现了很多疑点,于是对他进行了分外细致的盘查,最终在他的腰间发现了藏有冰毒的护腰。经缉毒警察验定,日本老头携带的冰毒共计1234克。他就是森胜男。
在审讯中这个老头交代,是日本黑社会的人让他专门到大连来偷运冰毒的。根据约定的时间地点,他和一个叫“山口”的日本人接上了头,然后有人把“货”送到他住的五星级饭店。
“山口”2002年底来中国。据了解,在日本国内,他是一个中日抢劫集团的头目,在日本时曾率领30多名成员构成的中日混合强盗团,在东京、和歌山、爱知、滋贺等地以富有者为对象进行抢劫活动,日本人主要担任司机和提供富有者的情报,而中国人实行抢劫,他们的惯用手法是,先由日本人详细侦查富有者家庭的行动规律,然后派出装成送货上门的商家的中国人,骗开门后闯入室内,用胶带把被害者捆住,然后手持凶器进行威胁、强抢。爱知等5县县警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进行了国际通缉。到中国后,他没有固定的住所,在大连、沈阳、深圳、广州等地到处跑,组织冰毒货源,联系日本黑社会的毒品买主,进行跨国冰毒交易。“山口”就是武田辉夫。
另外两名毒品走私犯分别是48岁的鹈饲博德和67岁的森胜男。鹈饲于2003年7月在大连机场乘坐前往大阪的飞机时被发现携带1.5公斤冰毒。此案也涉及武田, 2003年,中国从3月到11月的8个月间,在中国沈阳、上海、大连等地机场逮捕了13名企图持毒品过关的日本人,其中2003年7月在沈阳逮捕的森胜男在2004年2月被判处死刑。
中国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已于1日通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将于本月7日对后3名走私毒品罪犯执行死刑。
二、日本官民反应强烈
日本外相冈田之后在外务省召见中国驻日大使程永华,表达了日方的担忧。
若按照中方宣布日子执行死刑处决,将是1972年中日建交以来,首次有日本人在中国大陆遭到处决。
日本外相冈田在记者会上表示了不快,称“如果连续对4名日本人执行死刑,将对国内舆论造成影响。也有人质疑到底是否履行了正当的手续”。
冈田在与程永华的会谈中也表示:“我国多次表示了担忧,但(中方)仍决定执行死刑。”程永华解释称打击毒品犯罪是中国面临的重要课题,希望日方给予理解。
日本社民党党首福岛瑞穗在电视节目中,就该事件发表意见称:“(中国政府)是否应该叫停因贩卖兴奋剂(译者注:此处应为冰毒)而被处死一事,我主张叫停。”她还替赤野光信辩解说:“他(日本毒贩)是日本人,所以可能不熟悉中国法律。”
日本官房长官平野博文曾于30日就此表示“是中国的司法问题”,同时暗示将向中方表示“关切”。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在同一天表示“遗憾”。
前往北京参加中日财务对话的日本副总理、财务大臣3月3日在北京的中南海与温家宝总理举行会谈,对中国方面将对日本毒品走私犯4人执行死刑表示担忧。
菅副总理在对严厉惩罚毒品犯罪的中国的姿势表现理解的同时指出:“日本多数人认为从日本的基准来看刑法过重。”
对此温首相回答说:“这是基于中国的法律,想要带进中国的毒品将危害几千人的生命。这是重大的犯罪”。
不过,据《朝日新闻》朝日新闻引述日中消息人士称,3月末中方首次通报日方有一日本人即将遭到处决时,其真正意义是在试探日本反应,但日方只是表达了担心影响国民感情的忧虑,并无指责中方。这与去年12月,英国人遭中国执行处决前,英方以人权角度,对事件表达强烈不满及谴责的态度完全不同。报导称,也因日本态度导致中国再宣布4人将再获处决的决定。报导指,自1972年日中建交以来,没有对日本人进行处决的最大理由是,对日关系会产生很大影响的顾虑, 而4个人的死刑执行本身意味著上述的顾虑已经不复存在。
《朝日新闻》还指出:像上面的这种情况在日本顶多也就判7、8年徒刑。
三、近年中国处死的外籍毒贩
中国从2001年开始,严厉打击贩毒分子,对外国贩毒分子也绝不手软。
2001年 深圳首次处死外籍毒贩
1997年1月1日,一外国籍人在深圳某宾馆出售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576克,后从其租住处查获大麻脂40克。2001年4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对该名外籍贩毒分子执行枪决。此次是深圳首次处死外籍人士。
2009年 处死英籍毒贩阿克毛
2007年9月12日,英国籍毒贩什肯.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杜尚别市携带4030克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木齐,被中国海关安检人员查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2009年12月29日,阿克毛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被注射执行死刑。
2009年 长沙首次处死外籍毒贩
在2010年1月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表示,2009年,法院审理外国国籍被告人犯罪案件5件14人,并首次对1名外国籍贩毒罪犯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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