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盈)位于山口县岩国市和周防大岛町的四家缝纫工厂,因涉嫌付给中国人实习生低于法定标准最低工资,11月5日,3名经营者以及2家工厂因涉嫌违反劳动基准法和最低工资法而被地检岩国支部书类送检。四家企业均承认各自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12名中国人实习生于2008年7月——2009年4月,分别在这四家工厂工作。山口县最低工资为每小时667—668日元,依此计算,厂方应每月支付给每名实习生约11万日元的工资。但实际上每名实习生只得到了每月5万5000—5万6000日元的报酬。
据了解,12名中国人实习生于2008年7月——2009年4月,分别在这四家工厂工作。山口县最低工资为每小时667—668日元,依此计算,厂方应每月支付给每名实习生约11万日元的工资。但实际上每名实习生只得到了每月5万5000—5万6000日元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