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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缩领海让路美核潜艇
日期: 2009/10/19 17:58

  香港明报报道,正当日本民主党新政府加紧调查日美有否秘密核协议之际,曾任第3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日本政府代表的小田滋开腔,指证日本政府当年为了让美国核潜艇能够自由通过,将津轻等5个重要海峡的领海范围,限制在3海里(约5.6公里),而非国际海洋法规定的12海里(约22公里),令外界质疑日本跟美国秘缔容许美军携带核武入境的协议,违反日本声称一直奉行的核三不原则。

  前政府代表出书爆料遭阻挠

  国际海洋法规定,各国领海范围为离岸12海里,日本1977年实施《领海法》亦规定领海范围为12海里,但同时又认定津轻、宗谷、对马、朝鲜及大隅5个海峡定为“特定海域”,将领海范围定为3海里,如此自缩领海,在国际极为罕见。日本政府迄今仍坚称,将5个海峡的领海范围限定在3海里,是“为了保障船舶的自由航行”,但前国际法院法官小田滋却称,真正原因是要“让(美军)潜艇通过”。

  冷战期间,美国战略核潜艇针对前苏联、中国和朝鲜在东北亚游弋,必须通过上述5海峡。84岁的小田称,冷战时期通过或停靠日本领海的部分美军潜艇携有核武,若将领海范围确定为12海里,津轻和大隅海峡全域都属于日本领海,若美国舰艇通过时,按国际惯例必须浮上海面,政府当时考虑到“无核三原则”禁止核武出入日本,为迁就美军,决定缩小领海主权范围,避免节外生枝。共同社称,小田准备出书揭露日本政府优先允许美军潜艇自由通航一事的来龙去脉时,却为外务省阻止。

  开通5海峡 便美防朝鲜

  小田的说法,再令日美是否有密约容许核武进出日本,增添揣测。外界一直怀疑有这样的协议,但日美政府反覆否认。共同社今年5月引述日本4名前外务事务次官称,美日1960年修订《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时,两国曾有过密约,默许携核武的美军舰船和飞机进入日本。共同社本月初亦曾引述美国档案,指美国为免核作战计划受阻,向日本施压要求不要扩大津轻等海峡的领海范围。

  避惹默许核武入境嫌疑

  共同社指津轻等5个海峡领海范围较法定小,是因为日本政府考虑到两国密约,认为就算把领海扩至12海里,美军舰船依然会携核武进入日本,于是便在海峡内留出公海海域,倘有人质疑美军带核武驶过时,政府可以回答“位于领海之外,跟日本无关”。共同社上月引述日方官员称,美日核密约迄今仍生效。

  小田滋是1973至1983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日本政府代表,1976至2003年任国际法院法官,曾称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1/1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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