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盈)日本陪审员制度从5月21日起实施,随机选取的公民将以陪审员的身份参与刑事案件审判,与法官一起决定判决内容。一桥大学法学研究科的华人教授王云海接受《中文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取得日本国籍的华侨,虽然没有担当陪审员的义务和机会,但对于已经取得日本国籍的华人,他们有可能被随机抽中。王教授指出,担当陪审员是日本国民应尽的义务,对于已经取得日本国籍在日扎根的华人来说,这是一个了解日本法律的好机会,华人应该尽可能地积极参与。
日本的陪审员制度规定,从选民中随机选出6名陪审员和3名法官共同审案,对刑事案件做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定,若有罪则量刑定刑。从5月21日起,陪审员制度将在日本全国共60个地方法院(包括支部)实施,审理对象为杀人、抢劫致人受伤、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等重大案件,预计每年审理约3千起案件。每个地方法院都将以抽签方式,从选举人名单中抽出陪审员候选人并做成名单,名单中的候选人每年11-12月将接到通知。若有相关案件被起诉,将从名单中以抽签方式选出50-100人赴地方法院待命。预计全国平均约4000人中将产生一名陪审员。陪审员的工作,每天最多可获得1万日元报酬,并承担保密等义务。
据介绍,在导入陪审员制度后,日本法庭将大幅提高审理案件的速度。对一般案件来说,从开庭到作出判决只需要3—4天时间。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庭前会对案件进行集中的连续审理。检察官和律师在公判前的准备阶段,也需要充分进行证据和争议点的整理,为集中审理做好准备。此外,制度实施后,法庭还要抛弃以供述笔录为中心进行审理的方式。日本现行的刑事诉讼,可以说是以警察制作的供述笔录为依据进行审理的方式。但实行陪审员制度后,陪审员不可能有时间阅读繁杂且冗长的供述笔录。因此,诉讼将会以法庭上的证言为中心进行审理。
王云海指出,陪审员制度实施后,被告和原告都需要关注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力争给陪审员留下好的印象。日本的法庭将由以前的争论式法庭,变为控辩双方都争取营造好的气氛、给陪审员留下好印象的法庭。但也有可能出现同样一个案件,因为当庭的陪审员不同而出现不同判决结果的情况。
日本媒体调查显示,日本国民对于陪审员制度的参与热情不高。其实,普通国民被抽签选中的几率是很低的,不过一旦被选中,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拒绝的。王教授建议,有幸被抽选中的华人应珍惜当陪审员的机会,因为这是一次了解日本法律的好机会,有助于华人更好地适应日本的生活。
对于相关华人担心语言沟通能力不足可能被取消担当陪审员资格的问题,王教授表示,这种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陪审员定下后,还要徵求控辩双方的意见,如果有一方对此提出异议,华人陪审员被其他候选者取代的情况完全有可能发生。王教授还指出,此前在没有媒体参与报道的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影响基本只停留在法庭内部,但是陪审员制度实施后,影响会很自然地扩展到社会上。由此,也希望在日华人更加遵纪守法,维护华人的整体社会形象。
最高法院2008年1-2月面向日本社会,实施了有关公民参与热情的意识调查。结果显示:“希望参与”和“也可以参与”者仅占16%;“虽然不希望参与,但如果是义务而不得不参与”者占45%;“即使是义务也不想参与”者占38%。但在《中文导报》实施的网络调查(www.chubun.com)中,高达87%的在日华人赞成日本实施陪审员制度,62%的在日华人希望担当陪审员。由此可以看出,在日华人对于陪审员的参与热情,远远高于日本社会平均值。
这种有陪审员参加的审判,预计最早将从7月下旬起在日本全国各地方法院依次启动。其中,枥木县预定于5月21日以后起诉,适用于陪审员制度的案件,可能是在枥木县那须盐原市水池内发现中国人男性尸体的杀人弃尸案。中国人男性整体师是被害者,他的25岁同胞于今年5月1日以遗弃尸体罪嫌疑被逮捕,5月11日又因杀人罪嫌疑被再次逮捕。如果正式起诉,不排除这起犯罪人和受害人都是中国人的刑事案件成为首宗陪审员制度的试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