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0日,震惊中国的山西“7.28”特大金融诈骗案主要嫌犯之一王力民在东北落网。2月12日,王力民被押解回太原。
王力民被捕前的身份是太原市通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工商局未注册)总经理,但其所涉案件却被山西省省长张宝顺称为“本省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票据诈骗案”──该案几令山西太原银行业“全军覆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只有中国工商银行幸免,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交通银行涉案,另有数目不等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和企事业单位牵连其中;涉案金额达十几亿元;犯罪嫌疑人近40人,目前仍有朱玉杰、田志刚、胡吉贤、杜建国4名主要嫌犯逍遥法外。
“ 7.28”金融诈骗案
去年7月28日开始,太原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省城5家银行关于票据诈骗的报案。报案银行当时普遍称,有大笔储户的资金在基层支行或分理处不翼而飞,其手法传统、粗糙,属内外勾结型的金融诈骗。多为通过私刻印章、伪造转账支票等手法,将银行存款转至其它账户,再以直接提现、办理质押贷款、转为承兑保证金等形式,骗取巨额资金。
据有关人士回忆,首先涉案的是中国建设银行太原某支行,随后扩展到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涉案金额也滚雪球般的扩大,最初一度估计近20亿元。所涉机构也由银行扩展至山西证券、信托公司、数家企事业单位等。其中一家银行的经营甚至一度陷入瘫痪。
据了解,本案是一起系列案,有数个作案团伙,这些团伙有着各自的“势力范围”。如王力民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主要作案对象,朱玉杰则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主要作案目标,而胡吉贤主要选择股份制商业银行下手等。他们作案时互相达成默契,作案的银行也互有交叉,甚至还会互施援手。
案发后,以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为主,山西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组成“7.28”项目组。当时主要嫌犯,包括王力民、杜建国、田志刚、朱玉杰、胡吉贤均已外逃。截止目前,已有31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其中超过10人为各行的分理处主任或支行负责人。
据透露,在去年7月28日前,已有数家银行发现大额资金被盗用,但各家银行当时并未立即报案,而是首先选择“自救”。这在客观上可能给了嫌犯出逃的机会,也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是基层银行遭遇资金被盗用后的普遍做法,因为一旦涉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程序复杂,执法成本较高,而银行损失也未必能挽回。因此,涉案银行管理人员大多会同保安将银行内部当事人“软禁”起来,希望他们能够尽力“弥补”损失,但结果这些当事人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最终损失则越补越大。
肆无忌惮的银鼠
一大批分理处主任被抓,是此次金融诈骗案的一个特点。而且,在案发后,从一家银行发觉并开始追查起,大量资金就开始在几家银行的分理处之间来回腾挪转移,但当窟窿大到一定程度,分理处主任开始捉襟见肘时,漏洞也就大白于天下。
中国农业银行曾在太原创造了存款增长的奇迹,农业银行太原市分行的存款在2000年时是64亿,但到2003年底,规模已达200多亿,平均每年增长50多亿。这远远超乎了太原经济的增长,也超乎一般银行的存款增长。事实上,农行很多员工认为,这是片面强调拉存款所致。
从2001年开始,一批敢于、善于拉存款的员工被提拔为农行太原各支行的分理处主任。按照银行规定,分理处主任一般主要负责银行最基层组织的日常经营,其中包括存款和取款。
但这个位置并不好坐。由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依靠存贷利息差来维持盈利,因此吸收存款的任务自然责无旁贷地落到了分理处主任的头上。事实上,银行对分理处主任的考核主要指针之一就是存款指针。这不但关系到他们的收入,还关系到地位的升迁。
当时,各分理处主任均疲于奔命拉存款。据知情人介绍,要与其它银行竞争,只有两条途径:一是开辟更多的可供自己支配的“小金库”来给客户“返点”,于是一些业务收入往往不入账,沦为“业务拓展费”。另一条途径,就是认识一些“社会能人”,也称“资金贩子”,他们能在短期内聚集大量资金,让那些分理处主任在考核的最后一天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任务──这显然为日后的种种违规违法埋下了危险的伏笔。
目前在逃的主要嫌犯杜建国就是农行太原某分理处主任,其贷款任务往往能超额完成。
而上述两条途径杜建国都有使用,但他主要选择后一条,而他认识的“有背景的人”就是王力民。当时,王力民是太原市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未在太原市工商局注册)总经理。以王的名义在太原市工商局注册的是昌鑫源贸易有限公司和森鑫源贸易有限公司,前者注册资金350万,后者为50万。但这两家企业都因没有年检而在去年12月被吊销执照。
许多基层分理处的主任都知道,王力民在“倒钱”方面是一把能手,在考核的关键时刻,王动辄能将数千万存款拿到分理处存入。
据介绍,王力民的一般手法就是先通过许诺给对方高利息,或者给存款单位财务人员高回扣的方式拉存款。在骗得存款客户信任后,王和其中一些存款客户和银行达成默契:允许王在一定时间内动用这笔存款或存款的一部分,客户一旦发现也不声张。
但如果存款客户不同意,王力民也不惮于霸王硬上弓。他通过银行分理处内外勾结,通过盗取或更换存款人的印鉴、私刻印章、伪造转账支票等手段,将银行存款转至其它账户,之后再通过各种方法(如直接提现、办理质押贷款、转为承兑保证金)将钱提走。
可见,银行分理处(或支行)、资金贩子、存款客户往往在此期间结成同盟,或其中前两者结成同盟:存款客户为得到更高的利息或更多好处;银行分理处为完成存款任务,拉到存款;而资金贩子则为了骗取巨额贷款。
谁来为损失埋单?
尽管目前主要嫌犯仍然在逃,但案情逐渐浮出水面:目前5家银行涉及的73个案件中,已有50余起事实基本查清。
至去年底,太原市公安局将涉案金额具体描述为11.25亿元,当时警方追回赃款1.2亿元。在本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是中国农业银行,高达4.9亿元人民币;其次为建设银行,达2亿元左右。今年2月12日,据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戴来伟介绍,到1月份,已追回赃款4亿余元,冻结资金8500万元。
那么,那些没有追回的损失将由谁来埋单?
蒙受损失的主要是银行的一些机构储户。山西证券及其3家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是该案的最大受害者,这4家拥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涉案本金和利息共近9亿元。
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士透露,今年春节前,上述4家企业已向3家涉案银行提起民事诉讼,案由是存单纠纷,诉讼对象都是涉案银行的分理处和支行。
去年8月,山西证券发现其在建行山西分行万柏林支行账户内1.5亿元的股民保证金竟然仅剩不足1万元;随后山西证券发现其在交行、农行8家分支机构的存款共约7亿元也被盗用。据法院人士透露,这些钱是在银行内被诈骗嫌犯多次提走的。
据庭审显示,山西证券等上述几家受害者,每月都能收到相应的对账单,但这些对账单上的数字基本都是假的。事实上,山西证券也曾察觉过对账单有假,但银行支行或分理处都会出示证明存款仍在户头的信函,或者,被盗资金很快又被挪回。
但随着庭审的一步步深入,案情出现戏剧性的发展──目前上述案件中,原告4家企业已申请撤销对交行的诉讼,因为该行已在春节前夕将原告存款本息共计3.5亿左右进行赔偿。
今年2月22日,原告山西证券又准备申请撤销对建行的诉讼,因为建行也准备赔付原告的损失。
另外,农行也已赔付原告一笔约3000万的存款,另外还有3亿余元涉案金额等待庭审。
在本次金融诈骗案的一些子案中,存在着资金贩子、银行分理处、存款人之间的相互勾结和联盟,责任边界由于多方勾结而变得模糊,这些都增加了善后的难度。银行方面可不希望全由自己埋单。因为储户和诈骗犯之间也有勾结,因此最终责任的界限需要合理的界定。在界定清楚之前,各家银行都倾向于选择按兵不动。目前除了农业银行,该行太原市分行(二级分行)的领导在今年1月被免职,各家银行都还没有对相关人员做出处分或其它安排。
最近10年,中国银行业是违法犯罪的重灾区,一方面给银行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对于银行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无形损失。案发后,存款客户对银行的诚信产生了怀疑。事实上,涉案银行出现了一些企业储户流失的情况。虽然目前各涉案银行已加强了内控,但如何逐步赢回储户的信任,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在这起令中国最高层震怒(温家宝总理3次作出批示)的金融诈骗案中,可能不存在完全的被骗者,各方都知道一些内情,但出于自身利益,各方又抱有侥幸心理,最终达成了一个危险的同盟,形成了一条“蒸发存款流水线”……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王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