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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落马震惊司法界 被指性贪高官
【发表评论】 2008-12-03 13:08 来源:北青网综合
资料图:黄松有
最高法院副院长烂在烂尾楼里
被“双规”的黄松有,是我国建国以来,司法系统内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据环球人物杂志报道 2008年10月28日,一条引起轰动的新闻从北京传出: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同时,新华网的消息透露,黄松有涉及广东一起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案,已被中纪委“双规”。
据《环球人物》记者了解,黄松有被免职的消息,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司法系统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因为他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创造了一个纪录:建国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性贪”高官
黄松有最后一次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是在10月9日。当天,他出席在广西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会见并宴请了东盟各国的司法界代表。此后,他再未露过面。有媒体报道称,10月15日,“在参加完国务院的一个会议后,黄松有被塞进一辆汽车里带走,他的住地和办公室也在当天下午遭到搜查”。另外,“黄松有分管的高法执行部门,至少有4名高级官员被下令不得离开北京,以协助调查”。
关于黄松有落马的原因,香港《大公报》等媒体报道称,他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也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不过,目前媒体披露得最多的是,黄松有涉嫌卷入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该案主要涉及曾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广州“中诚广场”被拍卖一事。
“中诚广场”是一座怎样的烂尾楼,竟能将黄松有拖下水?《环球人物》记者特赴广州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蹊跷拍卖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体育西路191号,现已更名为“中石化大厦”。从1997年被扣上“烂尾”帽子起,“中诚广场”便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
规划设计中的“中诚广场”高51层,分A、B两塔,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该工程的造价高达20亿元,但中诚集团的初期投资只有2000万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诚集团资金链断裂,“中诚广场”的工程进度随之时断时续。2001年,被拖欠了数千万元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宣布停工,“中诚广场”就此成了烂尾楼。
2002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当时,申报的债权人多达158名,债务总值达人民币15.67亿元、港币1.24亿元、美元0.3亿元。
当年10月,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骏鹏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金贸公司)如从天降,莫名其妙地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此后不久,广州骏鹏公司的老板范骏业,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丧失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2005年2月5日,北京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
然而,此次拍卖行动结束不久,就有媒体发现了更多的“离奇故事”: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范骏业。而且,北京金贸公司低价购得“中诚广场”后,很快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了4亿多元。
但是,直到此时,外界也只是感到此次拍卖活动存在诸多蹊跷,没人知道黄松有和杨贤才在其中做了手脚。
背后谜团
2006年,“中诚广场”A塔被中石化集团买下,整幢大厦被更名为“中石化大厦”。此后,事易时移,就连许多广州人都淡忘了“中国第一烂尾楼”之事。
然而,两年后的2008年6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因在“中诚广场”拍卖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突然被中纪委“双规”。此时,人们才再次想起了“中诚广场”,并恍然大悟:拍卖“中国第一烂尾楼”的过程果然暗藏玄机!但人们同时也提出了一个疑问:杨贤才只是个副厅级官员,何需中纪委直接介入?对此,有分析人士当时就指出:中纪委亲自出马,极有可能意味着,在杨贤才的背后,还有一个级别更高的官员。
直到2008年10月28日,黄松有被“双规”的消息传出,人们才又一次恍然大悟:那个“级别更高的官员”就是黄松有!
那么,黄松有在“中诚广场”拍卖案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就连广州司法界人士也无法弄清黄松有和杨贤才涉案的具体细节。他们也只是从媒体上看到一种说法:杨贤才在执行拍卖“中诚广场”任务的过程中,曾接到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而发指示的人正是黄松有。
黄松有和杨贤才为何能将他们的龌龊之事掩盖得如此“完美”?
杨贤才的一位前同事告诉《环球人物》记者,现年58岁的杨贤才,因在破解司法执行难问题上屡有创新,曾被誉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拍卖“中诚广场”时,他作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分管此事。
他还透露,黄松有与杨贤才的关系很好。二人曾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共事,还是潮汕老乡(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揭阳在撤县设市之前隶属汕头)。鉴于两人关系密切,外人很难了解他们之间的“交易”。
黄松有在拍卖“中国第一烂尾楼”过程中得到了多少好处?目前仍不得而知。但有消息人士称,黄松有受贿的数目大概在300万元左右。
堕落学者
1957年,黄松有出生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的一座旧祠堂里。那是土改时人民政府分给他们全家的住所。黄松有的父亲虽是个典型的贫苦农民,意识却相当“超前”——尽管家境贫寒,仍坚决支持孩子们读书考学。
黄松有的高中语文老师周希宪回忆说,高中时代的黄松有“勤学苦练,博览群书”,“谦逊、踏实而富有活力”。全国恢复高考后,黄松有挑灯夜读,紧张备考,1978年以优异成绩被西南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录取,从此与法律结缘。
一位从西南政法学院走出来的司法界人士告诉记者,大学校园里的黄松有同样“刻苦、勤于钻研”。毫无疑问,在校园里受到的系统专业训练,为其日后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1982年,黄松有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97年,黄松有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湛江期间,他组织审理震惊中外的“9898”湛江走私案,因出色完成审判任务,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个人二等功表彰。
1999年,凭借在广东的成就,黄松有离开妻儿来到北京,走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使他在北京的表现同样出色,并据此于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转战”北京的黄松有,曾因在全国力推执行威慑机制而受到媒体的追捧。此外,他健谈、开朗的性格以及对法律业务的深入思考,也给很多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他在工作之余笔耕不辍,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和多部专著。他还是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高校的兼职教授……在被“双规”之前,黄松有堪称一位出色的“学者型”官员。
正因如此,黄松有落马后,国内司法界发出一片惋惜之声。
“真的太可惜了!”在接受《环球人物》记者采访时,黄松有的一位前同事不住地叹气摇头:“黄松有45岁就已经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了,他的履历和业务能力都很出众……可惜他最终还是没抵挡住诱惑,没有把持住自己。”
除了为之叹息,黄松有案也有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在国人眼中,最高人民法院是对抗官场贪腐的最后一道防线。从这个角度看,黄松有案的负面作用不可小视。专家指出,公正是人类的道德理想,也是法律目标。司法公正不仅是司法领域的理念,也是社会的基本共识。因此,要维护社会公正,就必须肃清司法腐败。
拿掉一个黄松有并不能让我们高枕无忧。但他被果断“拿掉”的事实表明,中央正在尽最大努力铲除司法系统中的毒瘤。(环球人物)
媒体称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受贿金额惊人
另据齐鲁晚报报道 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们注意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职务的消息。
他强调,10月15日,黄松有因涉嫌违纪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调查后,最高法院一直积极配合中纪委的调查工作。“目前,黄松有的问题还在纪委调查阶段,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黄松有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在10月9日,当天,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的黄松有在广西南宁会见并宴请出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的东盟各国司法界代表。6天后,他在北京被中纪委以涉嫌违纪带走调查,随后被中纪委“双规”。
据报道,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
消息称,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
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舞弊,于今年6月28日案发被中纪委“双规”。而有消息人士称,杨贤才在办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黄松有在该拍卖案中受贿金额非常惊人。
今年51岁的黄松有是诉讼法博士,广东澄海人,是司法界知名的学者型官员。1982年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到广东省高级法院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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