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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调查
有关新冠疫苗接种意愿问卷调查 Q1:您的年龄
18-30岁
31-40岁
41-50岁
51-60岁
60岁及以上
Q2:您知道日本通过《修正预防接种法》吗?(可多选)
接种疫苗是日本国民有义务
接种工作由日本各市町村实施
接种疫苗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若接种疫苗出现不良后果,损害赔偿由政府承担
不知道
Q3:针对新冠疫苗,您愿意接种哪里的(可多选)
欧美疫苗
日本疫苗
中国疫苗
其他
Q4:明年春季开始,您愿意在日接种疫苗吗?
愿意
不愿意
观望
不知道
Q5:如果您愿意接种新冠疫苗,原因有哪些?(多选)
1、我觉得公开上市的新冠疫苗基本是安全的
2、我觉得接种疫苗对预防新冠肺炎是有效的
3、我觉得接种疫苗可以保护自己免受感染
4、我觉得接种疫苗可以保护周围的人(家人、朋友、同事)不受感染
5、其他
Q6:如果您暂不愿意接种疫苗,原因有哪些?(多选)
1、生活预防就好,不需要接种疫苗
2、我怀疑新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我担心接种后会引发不可知的副作用
4、接种疫苗的过程可能不安全或太麻烦
5、其他
法务 : 研修生怎样保护自己
2006/12/18 19:35 (1860 次阅读)



 大阪研修生读者刘云京来信问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答:近年来,一些来自中国国内的研修生在日本企业研修期间时有各种问题发生,其主要表现有:
  (1)人权侵害:表现在护照被扣押,没有行动自由;
  (2)工资拖欠:表现在劳动时间长而“工资低”,甚至拖欠“工资”;
  (3) 受歧视:表现在不能享受一般的劳动福利待遇。不幸遇到工伤时,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扣押护照行为是违反日本法律的,当事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所在企业据理力争。必要的话,可以藉助新闻报道、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权维护团体帮助,甚至诉诸法律解决。
  劳动时间长而“工资”低,甚至拖欠“工资”的问题,也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上述手段得到解决。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日本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研修生支付的不是工资而是“研修补贴”(研修手当)。研修补贴的高低直接受国内劳动中介机构与日方用人单位签订的契约以及研修生本人与劳动中介机构签订的契约的影响。所以,只有在用人单位既违反了日本法律,又违反了与当事人之间所签的“研修契约”的情况下,才便于追究其责任。否则用人单位会以“研修契约”的条款为理由辞退研修人员。
  研修人员遇有重大工伤事故时应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用人单位不予赔偿或只是象徵性地赔偿时,当事人应藉助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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