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家族滞在”这一在留资格是什么意思?
[回答]可以取得“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人只限于受持有“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教育”、“技术”、“人文、国际”、“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留学”在留资格者扶养的配偶及子女。持有“就学”、“研修”、“特定活动”、“短期滞在”在留资格者的家属不在此范围内。可以进行的活动是,做为“配偶者”、“子女”的日常生活及教育,但不包括就职活动。在留期间为3年、1年。
[问题]我是在日本企业工作的外国人。我想叫生活在自己国家的妻子和孩子到日本来。请问应该怎样做?另外,妻子来日本后可否打工?
[回答]需要到地方入管申请“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与扶养者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明书、公证证书)
扶养者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以及护照的复印件
扶养者的职业以及收入的证明材料(在职证明书、收入证明书)
扶养者的身元保证书
有关打工问题,必须取得地方入管的资格外活动许可书,该许可书对打工的时间等有限制,原则上除风俗营业的工作以外都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