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司机为避免违法超速遭罚款,安装了一种名为“电子狗”的反雷达测速设备,遇到测速及拍照系统时,“电子狗”提醒司机,告知行驶路段的限制速度,以此逃避处罚。也“领了”一条“电子狗”准备大胆开车的陈先生没想到遇到的是只“哑巴狗”,一个月接连收到6张总计3100元的罚单,才知道上了当。
多次被罚安了“电子狗”
今年6月初,陈先生从州市来到昆明工作,因为对路段不太熟悉,在市区多次违法被罚几次。一个偶然机会,听朋友说起如果安个“电子狗”,行驶到电子眼监控范围前,就可以得到提醒,避免超速,陈先生动了心。
6月22日,陈先生与一家“电子狗”经营部联系,对方吹嘘说他们的是香港名牌,很受欢迎,7天内没有效果还可以退款。根据对方说的地点,陈先生到人民西路一家经营部,花1386元购买了一套能自动窥探测速仪和摄像头的千里眼牌“电子狗”。
记者看到,所谓的“电子狗”其实是一套GPS微电脑全频雷达辐射超速警示装置,包装盒称为全球第一品质的超速警示装置,厂家为香港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先生说,他交纳了全部货款后要求开具发票,对方说只能打收据。记者在这份收据上看到了“7天内无效退款”的字样。
才安“电子狗”就收到罚单
陈先生说:“当时我还向朋友炫耀:交警的摄像头和测速仪在哪儿,好多司机特别是外地司机不知道,我有‘电子狗’就不一样了。而且商家还保证,会随时为产品免费更新升级。”安装“电子狗”后,陈先生说开车的胆子大了许多。跑在路上,只要“电子狗”不响,就开得很快。
6月23日上午,陈先生到宣威出差,有“电子狗”保驾护航,心想开快点没事,在昆曲高速公路曲嵩段,因超速行驶被电子眼拍下来,但“电子狗”当时并没有“叫”。6月24日,陈先生返回昆明,一路上也没有察觉到因为超速被电子眼逮住的事情。
8月15日,邮递员送来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让他突然大吃一惊,说他于6月23日在昆曲高速路上超速行驶被拍摄记录。陈先生想,自己车上安装的“电子狗”没有响,没有理由被罚款呀。就打电话过去咨询,交警部门通过查实后明确告诉他,因为违反车速规定50%以上,按照规定开出了 1800元的罚单。
一个月6次违法罚款3100元
万万没想到高价竟买来一条“哑巴狗”,陈先生很气愤,找到卖主理论,但卖主并不承认是技术原因,经过协商,卖主又在收据上注明“电子狗”保修期延长到7月6日,并免费更新升级。此后,陈先生又大着胆子超速开车。随后几天,“电子狗”一直没叫过,不料,陈先生接着又收到6张罚单,原因都是超速被电子眼拍了下来。
面对6次违法3100元的罚款,陈先生大呼上当,把“电子狗”拆下来,再次找卖主理论,要求卖主赔偿被罚的3100元,遭到对方拒绝,陈先生只好自认吃了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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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狗”对付电子眼
电子眼就是电子测速系统,亦称数码式快相雷达系统,它通过雷达系统探测车辆速度并以数码相机拍摄超速车辆取证。目前,各地斥巨资建设的电子违法取证系统,被广泛作为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的依据。
“电子狗”学名叫测速雷达报警器,是安装在汽车上的雷达警示装置,雷达测速仪通过发送并接收反射回来的脉冲波的频率比,用电脑分析差异,换算出汽车的速度,而测速雷达报警器就是通过接收雷达波用来测量汽车速度的脉冲波,然后发出警告。现在市面上出售的“电子狗”的监测距离从几百米到上千米不等。然而也有的“电子狗”还采取了特殊电子手段干扰电子眼运行,达到逃避监控的目的。也有的“电子狗”采用GPS系统通过既定和已知的“电子眼”数据库发出警告信号。
各地禁止安“电子狗”
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对“电子狗”进行禁止,也没有允许,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然而各地出台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办法对“电子狗”进行了禁止。
四川省规定:不得安装和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装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浙江省规定: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这是交警的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