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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调查
有关新冠疫苗接种意愿问卷调查 Q1:您的年龄
18-30岁
31-40岁
41-50岁
51-60岁
60岁及以上
Q2:您知道日本通过《修正预防接种法》吗?(可多选)
接种疫苗是日本国民有义务
接种工作由日本各市町村实施
接种疫苗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若接种疫苗出现不良后果,损害赔偿由政府承担
不知道
Q3:针对新冠疫苗,您愿意接种哪里的(可多选)
欧美疫苗
日本疫苗
中国疫苗
其他
Q4:明年春季开始,您愿意在日接种疫苗吗?
愿意
不愿意
观望
不知道
Q5:如果您愿意接种新冠疫苗,原因有哪些?(多选)
1、我觉得公开上市的新冠疫苗基本是安全的
2、我觉得接种疫苗对预防新冠肺炎是有效的
3、我觉得接种疫苗可以保护自己免受感染
4、我觉得接种疫苗可以保护周围的人(家人、朋友、同事)不受感染
5、其他
Q6:如果您暂不愿意接种疫苗,原因有哪些?(多选)
1、生活预防就好,不需要接种疫苗
2、我怀疑新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我担心接种后会引发不可知的副作用
4、接种疫苗的过程可能不安全或太麻烦
5、其他
法务 : 与丈夫离婚后能继续留在日本吗
2007/08/22 14:19 (1463 次阅读)



 问:我4年前以日本人配偶者身份来日,因为种种原因我失去了继续和日本人丈夫共同生活下去的信心,今年3月我们达成了协议离婚。

  我现在有三年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限是明年3月。4年的日本生活我已适应,我想继续留在日本,我的签证应该怎么办?请指教。

  答:从你的情况看,来日4年中,一直是家庭主妇,靠丈夫抚养,而且没有孩子。离婚后,你一个人能否独立在日本生存下去,令人担忧。你的现状更无法让入管相信你确实在日本已打下生活基础以及你已完全适应日本的风俗习惯。所以看来你申请定住签证难度很大。那么其他的在留资格变更只有再婚的选择。

  下面是成功取得在留资格变更的例子,请你参考。

  1、中国女性35岁,来日3年半,和日本人离婚后,因为在中国有大学毕业资格(国际贸易专业),就职一家日本大公司,从事与中国贸易相关的海外业务。申请“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变更,一个月获得许可。

  2、中国女性33岁,来日5年,因日本人丈夫不贞的理由,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提起离婚诉讼。获得胜诉。得到丈夫的精神赔偿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生活费补偿共计300万日元。随后,马上找到一份工作,保证了最低基本生活,因此申请定住签证,2个月获得许可。

  3、中国男性,42岁,来日5年,和日本人离婚后,用自己的能力经营自己的会社,并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会社实力。从而申请“投资经营者”签证而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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