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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表示将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
日期: 2006/11/16 13:09


2006年11月16日

        中国卫生部表示,将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严禁人体器官的买卖,同时建立人体器官分配的共享信息网路,缓解人体器官移植供需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

        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11月13号至14号在广州举行,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会上宣读了这次峰会发表的六点声明。声明强调,要严格遵守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准入的有关规定,恪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严禁医务工作者参与任何人体器官买卖,以及假借旅游名义进行跨国境的人体器官移植。

        声明还指出,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应优先满足中国公民,摘取人体器官必须取得捐献者本人的书面同意,当捐献者本人不能做出同意表示时必须取得其亲属的书面同意。活体器官接受者仅限于捐献者的配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

        *器官移植行业缺乏法律法规*

        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从1970年代末期开始起步。20多年以来,人体器官移植缺乏相应法律法规和技术准入,整个行业出现了鱼龙混杂、无序竞争的局面。这种状况不仅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也浪费了宝贵的供体资源。 

        吴宏达是设在华盛顿的--劳改基金会创始人,长期关注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和现状。他说,中国人体器官的移植在伦理和医学道德方面非常落后,但是,在巨大经济利益和供不应求的器官移植市场的驱动下,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进步和发展很快。他说,这种“技术发展在前,法律伦理滞后”的矛盾在当今庞大的人体器官移植行业中越来越凸显出来。

         *吴宏达:为私人买卖做出规定*

        吴宏达指出,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对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所做的规定,表面上看来好像是个进步,但实际上为人体器官的私人买卖做出了冠冕堂皇的规定。

        他说:“黄洁夫的报告涉及到活着的人愿意把他的器官所谓捐献出来,这一条看起来是很合理的,但实际上,黄洁夫今天所讲的六条规定开了一个先例,就是允许私人捐献,允许私人买卖。看起来是不允许私人买卖,但实际上哪有一个人说我愿意把器官捐献给你,这种情况不能说没有,但是很少。都涉及到一个很大的财务问题、经济问题,也就是说,中国从没有规定到现在有规定,这个规定是允许私人买卖。”

        吴宏达还指出,中国卫生部官员的报告中没有提到死囚器官的捐献问题,而死囚犯是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最早期、最主要的来源之一。他说,很多案例表明,中国死刑犯的器官在没有征得他们本人或者家属的同意下被摘取用作移植。

        *颁布器官移植新规定*

        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的总量目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人口超过13亿的中国每年大约有150万人因为终末期器官衰竭需要器官移植,但是,中国每年仅有1万人左右能够得到移植治疗。对于这种器官供应远不及需要的情况,中国提出要建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和分配共享信息网路,通过宣传人道主义以及对传统观念的改变增加人体器官来源。

        中国今年7月1号开始实施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禁止人体器官的买卖。中国卫生部起草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将于近期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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