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石) 12月5日,日本政府提出的《改正国籍法》继11月18日在日本众议院通过后,又在日本参议院获得通过。这个法案的最终通过,不仅附加了种种限制性条项,更经历了一场反对狂潮。这让人们深刻认识到,日本走向国际化的路程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要经过各种艰难险阻。
一、在法律威严下诞生的《改正国籍法》
今年6月4日,日本最高法院裁定,日本男子与菲律宾女子非婚所生10名混血儿有权获得日本国籍。这是最高法院首次就婚外子女歧视问题作出《国籍法》违宪的裁定。
原告是10名8岁至14岁的男女儿童,现居日本关东和中部地区。他们的父亲是日本人,母亲是菲律宾人,父母没有法律婚姻关系。
根据日本《国籍法》第2条第1号,日本男子与外国女子婚外生子,如果男子在子女未出生时就承认他们,则子女可获日本国籍;如果男子在子女出生后承认他们,则子女不能入籍。但《国籍法》第3条第1号规定,如果子女出生后父亲承认他们,孩子要取得日本国籍,其父必须与孩子母亲结婚。
报道说,10名原告出生后才获日本生父承认,根据《国籍法》,他们未能加入日本籍。其中1名原告在2003年向法院起诉,指控《国籍法》违宪;另外9名原告在2005年提起同样的集体诉讼。东京地方法院2005年和2006年分别判决原告胜诉,但东京高等法院二审推翻这一判决,10名原告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大法庭在今年6月4日认定,《国籍法》把父母婚否作为子女获得日本国籍的依据,这种规定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最高法院裁定二审判决结果无效,原告方有资格获日本国籍。
鉴于最高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在10月31日召开的事务次官会议上通过了《改正国籍法》,修正案对未婚日本男性和外国女性所生子女做出新规定:只要男方承认是父亲,子女就能取得日本国籍。11月4日的内阁会议对此正式承认,并于当日提交国会。
二、反对《改正国籍法》、
攻击外国人狂涛风云突起
但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定以后,反对外国人和最高法院判决的风潮就在日本舆论界和网络世界开始掀起。
7月9日,日本杂志《SAPIO》刊登题为“中国黑社会占领日本”的署名文章。文章说:可能从人道出发,感到这个判决是正确的国民很多,但在另一方面,取得日本国籍的门槛降低,会增加很多“日本骗子”的弊病。从下面的事例就可以看出来:
一个日本人男性,从中国人“贸易商”(自称)那里拿了30万日元,就说(中国人)女性的胎儿是自己的孩子。根据日本男性供述,他在扒金宫中相识的中国人男子对他说:如果承认一名中国女性的胎儿“是自己的孩子”,就给30万日元;孩子出生了以后,若承认父母监管教育子女的权利,再给70万日元,计100万日元。具体的做法,就是让这个日本人去市政府说:这家夥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是我,就给30万日元。孩子出生后得到日本国籍,“黑”下来的中国女人去入管局自首,因为日本孩子的母亲可得到临时居住特别许可,多次得到临时居住特别许可5年后,她可以取得永住签证。
文章的结论就是,如果《改正国籍法》通过,就留下了黑户口滞留日本的温床和犯罪的温床,中国黑社会就会占领日本。
这个改正案于11月18日在日本众议院通过,但送往参议院时受到重重阻力:促进这一法案通过的议员接到大量抗议传真,网上展开了“反对谁都可以成为日本人的运动”。以上《SAPIO》的文章成了被大量引用的最好“注脚”,而且出现了主题网页,用通俗易懂的解说词和动画将《国籍法》改正案的种种“危险”加以“生动表现”。主题网上还公布了有关《国籍法》修正案的调查结果。
(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有12%的人认为“无论有什么理由,只要在日本生,父亲又是日本人,就应该是日本人”;有6.33%的人认为“如果是这样,就很可怜,没办法就承认了吧”;有44.78%的人认为“如果承认会被作为一种手段,因此不应该承认”;36.55%的人认为“应该以和承认的男子结婚为条件”;13.77%的人认为“应该断然把母子都送回国”;12.66%的人认为“如果日本的父亲是老人,那么其目的可能是财产,要做DNA鉴定”;有2%的人无回答。
支持这个改正案通过,并主张日本应承认双重国籍的众议院议员河野太郎,攻击他个人博客的言论甚嚣尘上,迫使他不得不把博客的评论栏关闭——因为那里不仅罗列很多恶意的中伤,还有对生命与身体安全的威胁。网上还公布与改正案有关的阁僚和议员的电传号码,号召民众对他们“集中轰击”。
一些人在网上纷纷写道:“事情的梗概是这样,众议院和参议院悄悄通过小孩生后承认的法案(当然没有DNA鉴定,这是一个男子承认多少人都行的漏洞百出的法律),法律制定后,一齐给1亿2000万中国人国籍(伪装成19岁11个月),1个月后,劫持日本成功!”更有人写道,“如果国籍法改正案通过,外国人就会有日本的国籍和投票权,他们会合法地夺取(日本)国家。这个恐怖的消息正在网络流传”;“这些家夥们可能在国会一天都不休息地持续通过虐杀日本人、夺走日本人财产的法律吧?”
日本的有识之士认为:这里的许多言论“违背基本事实”,并对外国人进行了“带有种族歧视性质的诽谤与中伤”。
担忧修改案的声音除了出现在网络上,11月14日,32名自民党的国会议员向众议院法务委员长山本幸三提出声明:为了消除国民不安,应该进行彻底审议。17日,还成立了以平沼赳夫为首的反对《改正国籍法》的“有志议员联盟”,人数多达100人。为此,参议院法务委员会在11月27日上午的理事会不得不决定将对《改正国籍法》的审议推迟。
三、《改正国籍法》改变几万儿童的悲惨处境
但是,《改正国籍法》在无数干扰中还是得以通过,这可以说是日本走向国际化过程的一个重大进步。对于现在日本居住的几万名不能得到日本国籍的外国母亲所生之子和因为同样情况被赶出日本的孩子们,这无疑是一个喜讯。目前在日本,很多外国女性和日本男子未婚所生儿童,由于没有日本国籍,他们的命运很悲惨。他们在学校里受到欺负,大多数由于母亲签证过期等原因而成了非法滞在者,就学和生活都遇到了难以解决的困境。
《中文导报》记者采访过一位中国女性。她在“斯那库”打工时,认识了有妇之夫的某公司社长,社长有时也带她去情人旅馆。当她发现自己怀孕时,那位社长很潇洒地说:你尽管生,我给你付房费和生活费。孩子出生以后,一开始社长还守约,但是以后就不再露面了,生活费也不给了。这位女性只好自己打工养活孩子。转眼间孩子到了入学的年龄,而女性已经成了“黑户口”。由于没有身份的孩子无法上学,她鼓起勇气给孩子的父亲打电话说起这个问题,几天后孩子的父亲回电话说:他是想认这个孩子,但是按照日本《国籍法》的规定,他无法认这个孩子。
还有一名中国女性和日本男子相恋后生了一个孩子,但是这位女性的父母与日本男子的妻子都不知道这件事。由于日本男子承认这个孩子,中国女性因此去入国管理局申请特别在留资格。但是过了几个月,入管局发来一张传票,说她犯了“非法滞在罪”,必须去接受审判。
仅2006年,在日本的外国人母亲所生的婚外子就达2794人。如此推算,日本应有几万名同样的孩子,他们大都由于母亲签证过期成为“无登录儿”。在日本,有很多学校需要出示外国人登录证才能入学,这些“无登录儿”中的很多人无法入学,生活境遇十分悲惨。
当然,利用《改正国籍法》从事犯罪的人只能是极少数,大部分为日本男人生下孩子的外国女性,养育著不负责任,或者无法担负起责任的日本父亲的孩子们,含辛茹苦而又生死无告。
日本国会通过了《改正国籍法》,会使许多与此有关的孩子摆脱这种困境。不过由于反对的意见很多,本次改正案加进了附带条件:(1)申请国籍取得的申请状况,每半年向国会报告一次;(2)对于父子关系的科学确认方法正当与否进行讨论。更有有识之士认为:如果日本父亲与外国人女性所生的孩子,在取得国籍时要导入DNA鉴定等所谓“科学的确认方法”,那就会产生新的种族歧视现象——为什么日本父亲和日本母亲生的孩子不经DNA鉴定就可以取得日本国籍,而日本父亲与外国人女性所生的孩子一定要做如此鉴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