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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泄密事件捕风捉影 中国农民女爆炒成“间谍”?
日期: 07年04月4期 评分: 10.00/1

本报讯(记者 张石)日本搜查当局在329,对海上自卫队第1护卫队群(神奈川县横须贺市)护卫舰“白根”号一名二等海曹进行询问,因为他把记录护卫舰雷达数据等的软盘拿回家中。44,搜查当局再次发现,软盘中的信息包括宙斯盾舰的构造图纸等“特别防卫秘密”。如果向外部泄露,可能违反日美互相防卫援助协定名义下的秘密保护法,搜查当局正在慎重对此案进行研究。

由于二等海曹的妻子陈海玉是一名中国人,日本产经新闻集团旗下报纸《产经新闻》和《富士夕刊》猛烈炒作,把事件描摹成“中国女间谍的圈套”。

本报记者在410旁听了横滨地方法院横须贺支部对陈海玉的庭讯,411又在横须贺刑务支所见到了陈海玉本人。从法庭审理来看,无论检察方面、法庭方面,还是陈海玉的国选律师,都没有提起有关“女间谍”的任何问题。陈海玉案件,完全属于违反入管难民法的单纯刑事事件。从陈海玉本人陈述看,她是一个只有小学一年级文化水平的福建养猪农民的女儿,根本不懂电脑,也从来没有摸过电脑,何以成为“中国女间谍”?陈海玉本人对产经报系不顾她的人权与名誉而进行“无限延伸想像力”的炒作感到无比愤怒,她将委托律师以损害名誉的理由将产经报系告上法庭。

相关的报道骚动是这样的。在二等海曹私自将机密情报拿回家中的事情曝光后,《产经新闻》44报道说:调查当局对二等海曹所说的相关自卫队员进行了调查,但从职务和官阶来看,都不可能接触到此类情报,因此无法断定他们就是情报流出源,调查当局认为和其他人员关联的可能性很大。《产经新闻》还说:二等海曹的中国妻子在结婚两月后的当年12月,由于非法滞在而去入国管理局自首,海上自卫队和公安当局对中国妻子的这种奇异行为抱有怀疑,正在慎重调查她与二等海曹拿出情报的关系。《产经新闻》在此暗示有“间谍”在活动。

与《产经新闻》属于同一系统的《富士夕刊》,也在46的头版以“中国女间谍的圈套,接近独身海上自卫队员”为题进行报导。报导称,据当局掌握情报,在海上自卫队基地所在地神奈川县横须贺市、广岛县吴市、长崎县佐保市,存在著让中国女性接近日本男性自卫官的秘密组织。二等海曹经熟人介绍,同身在横滨中华街打工的中国女性相识,并在200610月结婚。这个中国人女性在结婚2个月后,也就是200612月因超期滞留而去入国管理局自首。

该报说,海上自卫队出海训练就要几个月不回家,许多男自卫官和日本女性谈对象都不顺利,因此海上自卫官中有不少同中国女性谈对象、结婚的人。报道还说,从前年开始,东京元麻布的中国大使馆武官室刷新,变得活跃起来。一个与武官室有关的人频繁出入横滨中华街,神奈川县警现在已经掌握了这个情报。《富士夕刊》在这里已经完全把陈海玉当成了一个“中国间谍”在报道。

410庭讯,在三个男警和一个女警的陪同下,陈海玉来到法庭。她身穿一件镶嵌绿边的白色运动服,染著黄发,大约已经怀孕78个月了,今年522日是预产期。本报记者通过旁听和采访,对陈海玉本人和她的案情有了一定的了解。

据了解,陈海玉是福建省福清县一个农民的女儿,今年33岁,全家都是农民。

1995年,她在中国同中国人结婚,1999年离婚,现在中国还有一个孩子。20008月,她和一名日本人结婚,200112以日本人配偶者身份来日,200210月同日本人离婚。20041月,她曾因偷盗被捕,被判处两年半徒刑,缓期5年执行。当时她的在留资格已经过期,因此被强行送还中国。

回到家乡以后,陈海玉的父亲由于借巨款养猪失败,两次自杀未遂。陈海玉为了帮助父亲和家里度过难关,铤而走险,借了14万人民币,请蛇头做了假护照,于200534从上海冒名顶替来到日本,并在横滨的按摩店里打工。在那里,她认识了海上自卫队的二等海曹。海曹喜欢上了她,向她求婚,他们在200610月结婚。后来陈海玉怀孕,她再也不希望过这种没有身分的日子。有人对她说:你怀上了日本人的孩子,入管局肯定会给你在留资格的,没有问题,你去自首。为了得到合法的在留身份,以便和丈夫一起过正常人的生活,陈海玉夫妇决定去入管自首,但是没想到因为她有前科而当场被捕。

410的整个庭讯,是完全围绕著她两次刑事犯罪进行的,也就是盗窃和非法入境。法庭根本没有提到海曹丈夫私自拿机密情报回家的问题,陈海玉本人也完全不知道丈夫惹了麻烦。417,横滨地方法院横须贺支部以违反入管难民法之由,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

411,本报记者和一名法律工作者在横须贺刑务支所见到了陈海玉。据陈海玉说,由于家里贫穷,她在中国连小学二年级都没有念完,就帮著家里务农。当问到电脑的事情时,她说根本不会电脑,家里也没有电脑。丈夫(二等海曹)有时把一台公家电脑拿到家里来,上班的时候又带走了。在为她申请特别在留资格时,丈夫用这台电脑为她做过资料。

当法律工作者提及有媒体说她是“女间谍”时,无论用中文的普通话讲,还是用日语讲,她似乎都理解不了什么是“女间谍”。后来,她好不容易听懂了后很气愤,她当场与法律工作者探讨了起诉的可能性。因为媒体侵犯了名誉权,她希望委托法律工作者帮她讨回公道。

综上所述,有三个因素可以驳斥所谓“中国女间谍的圈套,接近独身海上自卫队员”纯属无稽之谈。

第一、陈海玉之案已有明确判决。判决表明此案纯属单纯的刑事案件,私自拿出海上自卫队机密文件是二等海曹的事,与中国人妻无关,在陈海玉身上已无悬案。

第二、指责出身农民家庭,仅有小学一年级文化水平的福清农民女儿是“中国女间谍”,在情节编造上没有任何社会背景和事实根据,即使作为小说也过于离奇。

第三、从常理上分析,一个国家如果派出“女间谍”,无论如何不能使她沦为非法滞在者。因为一旦成为非法滞在者,就会成为被逮捕、被搜查、被收容的对象,她所持有的一切机密难以保全,自身的权利也会丧失,就是最拙劣的间谍机关也不会这样做。解决在日中国人的在留资格,是任何中小企业都可以解决的问题,更何况在日本有著无数经济与人脉网络的中国?

因此,产经报系纸炒作所谓“中国女间谍的圈套”,不仅漏洞百出,而且严重侵犯了陈海玉的人权,损毁了她的名誉,也影响到中国的形象。这是蔑视社会责任的媒体为了增添新闻的娱乐性和刺激性,对弱者进行肆无忌惮的污辱与欺凌,有违传媒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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