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纺织厂密集的日本大阪府南部泉南地区,由于长期吸入石棉而患上肺癌等疾病的原纺织工人及附近居民共30人集体起诉政府“明知石棉的危险性却未积极采取限制等措施”。大阪地方法院5月19日就此案宣判,认定政府负有责任,命令其对原告进行赔偿。
审判长小西义博表示,在1960年旧《尘肺法》成立前,政府没有尽到安装排气装置的义务,属于违法。政府有责任对1960年之后罹患石棉相关疾病的患者作出赔偿。
原告包括因吸入石棉而患上肺癌等疾病的26名患者(其中11人已死亡)以及死者家属,他们要求政府赔偿约9.4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000万元)。法庭判决政府向23名患者赔偿共约4.35亿日元,驳回了其他3名原告的诉求。
自2005年机械制造商“久保田”的工厂及周围地区石棉严重损害健康的问题被披露以来,法院曾判决企业作出赔偿,但判决政府赔偿尚无先例。政府在诉讼中主张“即使有赔偿责任,也要小于企业方面”,但被法院驳回。原告律师团称赞法院作出了“重要的判断”。
审判长小西义博表示,在1960年旧《尘肺法》成立前,政府没有尽到安装排气装置的义务,属于违法。政府有责任对1960年之后罹患石棉相关疾病的患者作出赔偿。
原告包括因吸入石棉而患上肺癌等疾病的26名患者(其中11人已死亡)以及死者家属,他们要求政府赔偿约9.4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000万元)。法庭判决政府向23名患者赔偿共约4.35亿日元,驳回了其他3名原告的诉求。
自2005年机械制造商“久保田”的工厂及周围地区石棉严重损害健康的问题被披露以来,法院曾判决企业作出赔偿,但判决政府赔偿尚无先例。政府在诉讼中主张“即使有赔偿责任,也要小于企业方面”,但被法院驳回。原告律师团称赞法院作出了“重要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