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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井法子被判决有罪
日期: 2009/11/25 08:27
本报网讯


就酒井法子因违反《兴奋剂取缔法》一罪,今日已经做出判决。酒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期3年执行一事,检控双方至24日均决定不上诉。由于24日为上诉期限,25日零点起酒井的有罪判决正式确定。

  9日的判决指出“在出游时吸食、并保管残留冰毒等,对冰毒的亲和性和执著非常明显”。但另一方面,考虑到酒井法子被所经纪公司解雇、并表示有意与劝其吸食冰毒的丈夫离婚等,给予了缓期执行。

  酒井在法庭上表示想学习护理方面的工作。之后,酒井她接受了群马县高崎市创造学园大学社会福祉系的考试,并办完了入学手续。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1/11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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