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报案
马尔代夫打渔作饵
黑了37位金堂人钱
培训结束后,志虹公司让船员们回家等候消息,之后就再无音讯。2003年8月13日,金堂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报案。金堂县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志虹公司因涉嫌合同诈骗,已于2003年3月24日被大连警方立案侦查。
骗子案底
先骗大连8位船员
据查,志虹公司既无渔船,也无招收船员和远洋捕捞的资质。从2001年7月起,志虹公司就与大连的赵清徽、张恩卫等8人签订到基里巴斯共和国渔场的劳务合同,并收取了他们18.1万元出国代办费。随后,该批船员要求退还代办费,而志虹公司仅退还了5.1万元。
再骗江苏58位船员
此后,志虹公司汲取了“教训”,他们伪造出农业部文件,证明公司有资质且在国外有自己的渔船,并在大连当地媒体上打广告,招收船员赴海外从事捕捞工作。接着,公司法人代表单志刚和监事姜虹分别与两家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委托两家中心替他们招收船员。随后,两家中心招收到江苏籍船员吕伟等58人到志虹公司,每人向志虹公司交纳了2万元的出国代办费。
曝光行骗方式:伪造农业部文件证明公司资质→在媒体打招聘广告→委托中介代招船员→收取出国代办费或保证金→再无音讯
落网获刑
上海被捕 金堂县宣判
2002年12月底,志虹公司因未履行合同,江苏籍船员找到公司讨还代办费。单志刚、姜虹立即逃往马尔代夫。大连警方立案侦查此事。
去年底,金堂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历时一年多审查、审理后,法院认定志虹公司合同诈骗事实成立,但此前已退还务工人员费用83.1万元,实际诈骗金额为125万元。
日前,金堂县法院一审判决志虹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3万元,单志刚、姜虹犯合同诈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和7年,各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成都晚报